大爷唯一房产给保姆 双方对簿公堂已达成和解
原标题:大爷临终前立遗嘱 唯一房产给共同生活8年的保姆
四海网讯
■被继承人:沈大爷
■法定继承人:沈大爷的子女
■遗嘱继承人:保姆杨某
■遗产:房屋1套
■纠纷:沈大爷的房屋系他与已故老伴生前购买。他有一子一女均在外地工作,沈大爷与保姆杨某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了8年。沈大爷立下遗嘱,房屋由杨某继承。沈大爷去世后,子女要求继承属于母亲的份额,与杨某产生继承权纠纷,杨某诉至法院。
■结果:房屋归杨某所有,杨某给予沈大爷子女10万元折价款。
沈大爷生前万万想不到,在他去世后,两个儿女和他的保姆杨某引发“房产之争”,并且对簿公堂。而这个“保姆”就是与沈大爷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8年的原告杨某。近日,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大明宫法庭借助“无讼社区”创建平台,圆满化解了这起继承权纠纷。
共同生活8年被悉心照顾
老人立遗嘱房屋给保姆
沈大爷是一名独居老人,出生于上世纪三十年代,有一子一女,都在外地工作,日常起居无人照顾,且与儿子关系不睦,曾“断绝父子关系”。2000年,经人介绍,沈大爷认识了已离婚从事保姆工作的杨某,年纪相差30来岁的两人相识后,共同生活了8年。
杨某对沈大爷照顾周到,平时生活上体贴关心,在沈大爷患重病期间积极陪同治疗。由于沈大爷腿脚不便,杨某背着他上下楼,关怀备至,老人深受感动。为了感谢杨某多年的照顾,沈大爷临终前立遗嘱将唯一的房产由杨某继承。2008年,沈大爷去世。其后,杨某一直居住在这里。
这几年,小区开始办理房产证,但沈大爷的子女并不愿配合。今年7月,杨某只得起诉至未央区人民法院,要求确认房屋产权归其所有。
受理案件后,主审法官张博博发现,该案诉争的主要遗产位于大明宫法庭正在创建“无讼社区”的某社区。法庭负责人刘瑜与社区对接后,当即安排法官与该社区“道德讲堂”的纠纷调解员李安取得联系,深入走访了解当事人的家庭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