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恋爱豪掷114万 情侣分手后彩礼钱要不要退还?
对于小情侣来说,谈恋爱之间有一些金钱馈赠是很常见的, 但是如果两人分手了那么彼此之间的馈赠要不要归还呢?广州市白云区法院一审判决这114万余元“红包”要退。男方上诉后,广州中院近日二审改判认为这114万余元属于女方的一般馈赠,终审判决驳回女方要求退还的诉讼请求。
“土豪恋爱”豪掷数百万彩礼和“红包”
阿娟、阿军(均为化名)两人经亲友介绍相识后,在2015年3月初确立恋爱关系,同月底,豪气的阿军就在广州天河城购买了一枚大钻戒,当场赠送给女方。
当年清明节前,阿军打算带阿娟回老家扫墓。但女方说了,按照女方家乡的习俗,未下聘订婚前,可不能随便跟着男方回家扫墓。男方得先下聘礼300万元,以示诚意。男方诚意十足也很土豪,果断转账300万。女方顺利跟着男方回家乡祭祖。
同年4月18日,两人在广州香格里拉酒店举行了订婚仪式和宴席。仪式上,男方还向女方父母支付了108880元礼金。订婚后,两人在四川某城市共筑爱巢并同居了大半年。但同居期间,阿娟、阿军因性格不合经常发生争吵,最终双方于2015年11月分手。
男方提出,让女方返还钻戒及彩礼310多万元。然而,在分手前后,阿娟多次通过其银行卡账户向阿军转账合计共114.799928万元。这笔钱,有的是通过银行转账,有的还是通过微信红包发的。
于是,那边厢,阿军将阿娟告上法庭要求返还彩礼。这边厢,阿娟将阿军告上法院,要求返还向其转账的114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