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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女童被撞反担责死怎么回事?见义勇为却担责任是何缘故?

2019-06-12 15:40:04来源:四海网综合

  救女童被撞反担责具体怎么回事?交通事故一般都是在一瞬间发生的,有时候为了救人不仅违反交通规则,甚至还会丢掉性命,但是违反交通规则的救人是怎么判定的?近日河北老人侯振林为了救4岁女童被撞身亡,但是事故责任认定是三方都有责任,一起来看看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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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的3月9日,河北省香河县安平镇路段发生惊险一幕:4岁女童独自横穿车水马龙的国道时,一辆汽车疾驰而来,开“摩的”的老人侯振林见状,疾步跑去抱起女童。随后,二人被一辆厢式货车撞倒。老人不幸去世,女童颅脑损伤但无生命危险。

  肇事车辆属重型厢式货车,处于左侧超车道上,而它本应在右边慢车道行驶。但随之而来的交警方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却让侯振林的家属很不能接受。香河县交警大队对这起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为货车司机、女童监护人、侯振林三人同等责任。

  律师表示,本案是一起典型的紧急避险案件。侯振林的违法行为是救助危难或紧急避险时造成的,相关部门应当在核实情况后将该违法行为信息予以消除。其家属也有权利向事故责任人提出赔偿要求,并可要求相应的紧急避险受益人予以适当补偿。

  老人救女童身亡被授予“见义勇为”称号

  事发时,侯振林65岁,是事发地附近的安平镇农民,此前在某景区当了15年保安,如今因年老回家乡开“摩的”过活。侯超说,去年10月份,母亲心脏“犯了毛病”,家里的主要开支都是靠父亲开“摩的”的收入。

  事故中横穿马路的女童姓邱,今年“五一”才满4周岁,她来自湖北随州市曾都区下属某村,父母在这里开了超市,她也跟着来了。

  肇事货车司机姓史,来自山东,货车属于悬玉济世(北京)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事故发生一个月后,4月8日,香河县人民政府授予侯振林“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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