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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红刘一手成老赖 欠款两千多万

2019-06-14 22:40:57来源:四海网综合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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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三中院将“刘一手”列为老赖,并把信息发布在了抖音平台。视频截图

  原标题:网红“刘一手”违约经纪公司,未履行两千万赔偿金成老赖

  网红主播“刘一手”本与“YY直播平台”签约独家直播协议,却违约去了“快手”直播,由此他被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裁决赔偿广州欢聚传媒有限公司(简称欢聚传媒公司)违约金2300余万元。因赔偿全部未履行,被法院列为“老赖”。

  新京报讯(记者 刘洋)网红主播“刘一手”(原名丁大元)因欠款两千多万被列为“老赖”。今日(6月13日)下午,新京报记者独家获悉,丁大元欠款的原因是其本与“YY直播平台”签约独家直播协议,却违约去了“快手”直播,由此他被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裁决赔偿广州欢聚传媒有限公司(简称欢聚传媒公司)违约金2300余万元。

  签了唯一直播协议,却去竞争对手处直播

  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于2019年2月19日出具的裁决书显示,欢聚传媒公司申请仲裁称,其隶属美国纳斯达克上市的欢聚时代集团,是一家集直播经纪、传统经纪的企业,在其旗下的直播平台“YY平台”上培育了数万名签约主播。

  2015年9月18日,欢聚传媒公司与丁大元签订了《经纪协议》,约定丁大元作为该公司旗下艺人承诺全面服从公司的经纪安排,将“YY平台”作为唯一的互联网演绎平台,合作期限为2015年9月18日至2020年9月17日。合同签订后,欢聚传媒公司依约授予了丁大元“金牌艺人”资格,并提供了专属资源和服务,丁大元根据经纪安排每月在“YY平台”上获得丰厚的表演酬金。

  但欢聚传媒公司发现,丁大元自2017年3月开始私下在“快手”直播平台进行互联网直播表演(昵称:刘一手)。该公司认为,丁大元通过在“YY平台”积累的粉丝和直播产生的影响力在“快手”直播平台获得了巨大的收益。其间,欢聚传媒公司对丁大元进行多次劝阻,但收效甚微。后欢聚传媒公司于2017年9月14日出具了《法律函》,但丁大元仍在“快手”平台直播。欢聚传媒公司认为丁大元的行为严重违反双方经纪协议,给该公司“金牌艺人”管理造成极其恶劣影响。根据二者协议,若丁大元到与“YY平台”相竞争的网络平台从事互联网直播,构成根本违约,应支付违约金50万元,或以履行合约内近12个月获得的月平均平台营收乘以剩余合约月份的总金额,以金额较高的为准。

  欢聚传媒公司称,截至2018年5月30日,丁大元在“快手”的粉丝数量达到1487万人,损失和不良影响在持续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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