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海网首页
当前位置:四海网 > 生活百科

2019年青岛创业有哪些补贴政策?青岛十项创业就业补贴政策解读

2019-06-21 16:03:00来源:四海网综合齐鲁晚报

  本科生到小微企业就业,每月可申领400元就业补贴,最长领36个月;一次性创业补贴取消现场审核,创业失败也无需退回创业补贴……日前,青岛市人社局、财政局联合出台文件,将涉及青岛创业补贴类的10项政策汇总形成“一本通”,其中有新的就业创业补贴政策,也有对原政策申领流程的进一步优化、提速。

  除创业孵化补贴外,其他9项政策涉及的资金20个工作日内发放到位。6月19日上午,青岛市人社局召开新闻通气会,对政策变化进行解读。

20190620054728914.jpg

  1 创业失败无需返还创业补贴

  法定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技工院校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等人员,在青岛行政区域内创办各类创业实体,办理就业登记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6个月及以上的,可申领1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一次性创业补贴人员,须为创业实体的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负责人。

  创业者可通过青岛就业网、青岛人社APP申请或到青岛行政区域内任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现场申请。经审核审批后,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申请人银行账户。

  与此前相比,一次性创业补贴在受理审核环节,取消对创业实体一年内两次现场核实。同时,取消了一次性创业补贴扶持期限1年的要求,对领取补贴后终止创业的创业者,不再要求退回创业补贴,宽容创业失败。

  2 小微企业创业补贴申领门槛降低

  法定劳动年龄内各类人员创办的小微企业,注册登记满1年,申领补贴时法定代表人按规定办理就业登记、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可申领1.2万元一次性小微企业创业补贴,其中,除创业者本人外,至少1名职工在该企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补贴标准提高到2万元。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不需提供申领材料,通过青岛就业网申请可实现全程网办。也可到青岛行政区域内任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现场申请。经审核审批后,将补贴资金发放至小微企业银行基本账户。

  与此前相比,一次性小微企业创业补贴降低了社会保险缴费门槛,由原规定的须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满12个月,调整为申领补贴时法定代表人按规定办理就业登记、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即可。

* 声明:本文由四海网用户zhaoying原创/整理/投稿本文,生活百科栏目刊载此文仅为传递更多信息,帮助用户获取更多知识之目的,内容仅供参考学习,部分文图内容可能未经严格审查,欢迎批评指正。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