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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不得将限制生育作为录用条件 将约谈涉嫌单位

2019-06-27 14:17:46来源:四海网综合中新经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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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北京市人社局网站消息,日前,北京市人社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招聘活动管理促进妇女就业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不得将限制生育作为录用条件,对涉嫌就业性别歧视的用人单位将联合约谈。

  通知指出,对妇女就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尤其是招聘中就业性别歧视现象要加大baoguang力度。以规范招聘行为为重点,加强监管执法,健全工作机制,加大工作力度,切实保障妇女平等就业权利。

  规范招聘活动方面。通知指出,各区各部门要积极搭建就业服务平台,积极组织公益性女性专场招聘会,开展针对女性的职业技能培训等服务。要引导用人单位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拟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信息、招用人员过程中,不得限定性别(国家规定的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等情况除外)或性别优先,不得以性别为由限制妇女求职就业、拒绝录用妇女,不得询问妇女婚育情况,不得将妊娠测试作为入职体检项目,不得将限制生育作为录用条件,不得差别化地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国有企事业单位、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及行业所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要带头遵法守法,当好表率。

  通知明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将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一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建立健全招聘会巡查制度,将性别歧视内容作为巡查重点,加大市场监管力度,督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切实履行招聘信息发布审核义务,及时纠正就业性别歧视行为。对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布含有性别歧视内容招聘信息的,依法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吊销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将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因发布含有性别歧视内容的招聘信息接受行政处罚等情况纳入人力资源市场诚信记录,依法实施失信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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