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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户要求逝者到场办理可继承 微信微博QQ能否过户继承?

2019-07-25 13:57:13来源:四海网综合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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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腾讯微信软件许可及服务协议》和《QQ号码规则》的规定,我们对自己的微信号、QQ号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这些号码表面上是归个人使用,但实际上是腾讯为提供服务而创造出的数字标识。在用户注册前,已经明确了号码归腾讯所有,那么意味着用户只要使用了该服务,就只有号码的使用权,也就谈不上继承的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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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样,新浪微博虽然没有明确微博账号只有使用权,但却使用了微博服务使用人的定义。对于新浪微博账号,我们也只有使用权,没有处分权。就算你是大V,也不能擅自买卖、转让、出租你的微博账号或昵称。

  有网友抗议了,就算虚拟账号没有所有权,那我付出了那么多时间和心血,我的微博等级就这么废了?我的QQ靓号还想传给我儿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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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憾的是,你的微博等级和QQ靓号,还真传不下去……

  刘家川表示,虽然具有现实价值的网络虚拟财产可以继承和转让,但一些涉及到人身权属性的虚拟财产,按照现有法律制度很难得到有效保护。

  特别是虚拟账号,关系到用户投入的时间、情感等,还会衍生出众多附加价值,这些“附加值”很难用现实世界中的货币去衡量价值。目前,我国民事法律对此没有明确定性,所以很难将虚拟账号认定为法律意义上的财产。

  不过,专家提醒,虚拟账号的继承有时也关系到死者的隐私利益保护,同时也与网络信用、网络服务提供者责任和互联网技术伦理等问题息息相关。未来,在这方面还应该不断完善法律法规,更好地做到法律与情理相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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