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海网首页
当前位置:四海网 > 生活百科

深交所谴责冯鑫 深交所对冯鑫给予公开谴责处分为什么

2019-09-18 08:03:28来源:四海网综合

  9月17日,深圳证券交易所(简称“深交所”)发布一份纪律处分决定公告,给出了两条处分决定:对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对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冯鑫,时任董事兼董事会秘书毕士钧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jpg

  同时,深交所表示,对于暴风集团及相关当事人上述违规行为及深交所给予的处分,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开。

  据深交所列出的违规事实,2019年2月25日,暴风集团披露《关于公司重要事项的公告》,暴风集团、冯鑫与光大浸辉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浸辉”)于2016年3月2日签署《关于收购MP&Silva Holding S.A.股权的回购协议》(以下简称“回购协议”),约定在暴风集团全资子公司暴风投资与光大浸辉共同设立特殊目的主体收购MP&Silva Holding S.A.(以下简称“MPS”)65%的股权(以下简称“初步收购”)后,根据届时有效的监管规则,在合理可行的情况下暴风集团原则上最迟于初步收购交割完成后18个月内完成对MPS65%股权的收购。因暴风集团未能在18个月内完成对MPS65%股权收购所造成的特殊目的主体的损失,暴风集团需承担赔偿责任。对于上述回购协议,暴风集团未及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对于上述违规事实,深交所表示,在纪律处分过程中,暴风集团及相关当事人均提交了书面申辩意见。暴风集团和冯鑫还提出了听证申请。

  暴风集团和冯鑫的主要申辩理由为回购协议属于框架性协议,协议双方后续签订了新的合作框架协议及有限合伙协议对回购协议进行了重新约定并予以披露,违规行为无主观故意。

* 声明:本文由四海网用户yanfang原创/整理/投稿本文,生活百科栏目刊载此文仅为传递更多信息,帮助用户获取更多知识之目的,内容仅供参考学习,部分文图内容可能未经严格审查,欢迎批评指正。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