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国勋章的由来 共和国勋章获勋条件是什么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党中央决定,首次开展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集中评选颁授,隆重表彰一批为新中国建设和发展作出杰出贡献的功勋模范人物。都有哪些人获选了?共和国勋章是什么?共和国勋章获勋条件是什么?
共和国勋章的由来 (中华人民共和国勋章)
共和国勋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最高荣誉勋章。《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草案,于2015年8月24日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十六次会议审议:草案规定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为国家最高荣誉,由国家主席向获得者授予。2016年1月1日正式设立。
设立过程
《国家勋章和荣誉称号法草案》2015年8月24日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十六次会议审议:草案规定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为国家最高荣誉,由国家主席向获得者授予。
获勋条件
共和国勋章授予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和保卫国家中作出巨大贡献、建立卓越功勋的杰出人士。
授予对象
“共和国勋章”授予为党、国家和人民的事业作出巨大贡献、功勋卓著的杰出人士,这是根据宪法法律规定,由全国人大会决定、国家主席签发证书并颁授的国家勋章,是国家最高荣誉;
授勋者
2019年9月17日,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根据主席令,授予于敏、申纪兰(女)、孙家栋、李延年、张富清、袁隆平、黄旭华、屠呦呦(女)“共和国勋章”。
勋章附带
设立国家功勋簿,记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名录及其功绩。
相关文件
2017年7月,由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工作委员会制定的《中国共产党党内功勋荣誉表彰条例》《国家功勋荣誉表彰条例》《军队功勋荣誉表彰条例》《“共和国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授予办法》《“七一勋章”授予办法》《“八一勋章”授予办法》《“友谊勋章”授予办法》,已经中共中央批准实施。我国建立党、国家、军队功勋簿,确立以“五章一簿”为主干的统一、规范、权威的功勋荣誉表彰制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