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海网首页
当前位置:四海网 > 生活百科

罗永浩被限制消费?本人回应:“卖艺”也会还完债务

2019-11-04 08:44:44来源:四海网综合凤凰网江苏站

  原标题:罗永浩成“老赖”,被法院限制消费 回应:会卖艺还债

19.jpg

  11月3日,现代快报记者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了解到,近日,北京锤子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下称“锤子科技”)和罗永浩被镇江丹阳市人民法院发文限制消费,被限制的行为包括坐飞机选择二等以上舱位、旅游度假等9个方面。记者从丹阳市人民法院获悉,锤子科技拖欠丹阳一家企业货款370万多元,并被该院判决支付该款项。

  当晚,罗永浩在微博上就此事发文回应,并调侃道,“创业过程算是相当完整了”。

  锤子科技及罗永浩被丹阳法院限制消费

  据10月30日发布的“丹阳市人民法院限制消费令”,该院于9月4日立案执行申请人江苏辰阳电子有限公司申请执行锤子科技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锤子科技未在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该院依照有关规定,对锤子科技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锤子科技及锤子科技(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罗永浩,不得实施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1.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2.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3.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4.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5.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6.旅游、度假;7.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8.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9.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如你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述行为的,可以向本院提出申请。如你单位因经营必需而进行前述禁止的消费活动的,应当向本院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进行。”限制消费令中写道,“如违反限制消费令,经查证属实的,本院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创业过程算是相当完整,会继续努力还债”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江苏辰阳电子有限公司(原告,住所地在丹阳)与锤子科技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丹阳市人民法院于2018年11月23日立案受理后,依法进行公**审,锤子科技经传唤未到庭。法院经审理查明,原告与锤子科技曾发生业务往来,由原告向锤子科技供应手机充电器,锤子科技拖欠原告货款370万多元。今年8月6日,法院依法判决,锤子科技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支付货款3705991.6元。

  “虽然过去的10个月一直在跟时间赛跑,而且跑得其实挺好,但还是上了法院的限制消费令名单,即所谓的‘老赖’名单,我的创业过程算是相当完整了。很多朋友发短信问候,我就写个长文一并答复了。” 11月3日晚上7点38分,罗永浩发布长微博《一个“老赖”CEO的自白》,解释被限制消费的原因,并于晚上7点44分发微博请“大家帮忙转发一下”。

  长微博中,罗永浩解释,自2018年下半年出现经营危机以来,锤子科技最多时欠了银行、合作伙伴和供应商约6个亿的债务,其中包括在公司最艰难的时候,为了挽救公司,他签了个人无限责任担保的1个多亿……在过去的10个月里,他们已经还掉3个亿左右的公司债务,他个人也以各种方式筹款帮公司还了其中的数千万。

  罗永浩表态称:“最后,我会继续努力,在未来的一段时期把债务全部还完。即便公司因不可抗力被彻底关掉,我个人也会以‘卖艺’之类的方式把债务全部还完。”截至当晚11点,这条长微博已收获5.6万个点赞。

* 声明:本文由四海网用户dcc原创/整理/投稿本文,生活百科栏目刊载此文仅为传递更多信息,帮助用户获取更多知识之目的,内容仅供参考学习,部分文图内容可能未经严格审查,欢迎批评指正。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