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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按摩师反杀案 检方认为于海义属于防卫过当

2019-11-16 08:51:49来源:四海网综合

  辽宁抚顺残疾按摩师于海义“反杀”入室男子一案于2019年11月15日上午在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中国庭审公开网对此案庭审情况进行了直播。目前,本案庭审已经结束,将择日宣判。

  起诉书显示,2018年9月18日2时许,于海义在其工作的抚顺市某足疗店休息时,被害人吕某(男,卒年52岁)在店外敲门称要进店足疗。因已过营业时间,于海义未给其开门。随后,吕某在门外推动上锁的大门,欲进入店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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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海义返回屋内取出折叠刀,来到大门附近。吕某将门推开强行进入室内。二人厮打时,于海义持折叠刀刺中吕某腹部一刀,致其倒地。在二楼休息的丛某、王某听到声音来到一楼并打拨打120及110。后于海义随120救护车将吕某送至抚顺矿务局医院,并于医院内逃离,被害人吕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吕某系被带刃刺器刺中上腹部造成肠系膜动脉断裂大失血而死亡。案发后,于海义向公安机关投案。

  庭审播放了当天凌晨2点的监控视频。视频显示,当时足疗店已经关门,监控显示为黑白色,发生冲突时,于海义手持刀具刺向吕某。随后有两名女子上前查看。

  在庭上,于海义辩称,足疗店通常营业到凌晨0点。事发时他已脱衣服睡觉,后被敲门声惊醒,当时无法判断敲门者的身份。他曾隔着玻璃与被害人交流,后来他用水果刀将对方刺倒在地。医院监控视频和多名证人证言显示,事发后于海义跟随救护车到了医院。

  抚顺市检察院认为,于海义的行为属于防卫行为,但鉴于被害人吕某实施不法侵害时井未使用凶器,尚未严重危及人身安全,而于海义使用刀具进行防卫,并致其死亡。在本案中,于海义并非只能采取此防卫行为才能有效制止不法侵害,其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属于防卫过当,触犯了《刑法》规定,应当以故意伤害罪(防卫过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于海义的《残疾人证》显示,他曾被鉴定为四级肢体残疾。

  央视报道称,庭审现场,被害人吕某强行进入按摩店时是否为醉酒状态,成为庭审争议焦点之一。检方在庭上表示,吕某身前曾患糖尿病,且在事发前有饮酒行为,但饮酒多少尚不明晰。于海义辩护律师殷清利认为,检察机关未对吕某尸体进行酒精含量及体内是否有毒害物进行鉴定,难以判断吕某强闯足疗店的状态及最后致死原因。

  殷清利表示,本案被害人虽未持刀具,但其在醉酒支配下,强行在凌晨实施辱骂、砸门入室等不法危害,已经属于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行凶。情急之下,于海义只身着内裤应对,此时难以理智、客观地拿捏其防卫行为的手段、工具及强度。

  目前,本案庭审已经结束,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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