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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岚被判向眼癌去世女童母亲道歉 陈岚事件回顾

2019-12-03 08:55:09来源:四海网综合

陈岚被判向眼癌去世女童母亲道歉 陈岚事件回顾

  12月2日下午,眼癌去世女童家属起诉微博大V作家陈岚侵犯名誉权的案件在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宣判。

  事件回顾:

  2017年9月,2岁半的女童王凤雅开始“眼睛疼痛”,10月底被确诊患视网膜母细胞瘤,为了给孩子治病,家属通过水滴筹发起两次网络筹款。

  2018年4月9日,微博大V“作家陈岚”依据志愿者提供的信息,发微博“实名报警”,质疑女童王凤雅家长,认为他们利用孩子病情筹款后却消极治疗,还疑似把善款挪用来给王凤雅弟弟治唇裂,重男轻女,涉嫌诈捐。

  4天后,陈岚第二次发微博报警,称前去救助的公益工作人员遭王凤雅家属“殴打、暴打、抢夺手机、失联”。

  2018年5月4日,王凤雅不幸离世。

  2018年5月24日,有自媒体在微信发文《王凤雅小朋友之死》,引爆该事件。

  2018年5月25日,河南当地警方表示,王凤雅家属不存在诈捐行为。

  2018年5月27日,作家陈岚曾发表微博,表示向王凤雅的家人、向努力奔波的民政和公安及村镇干部等所有在这场风波中受到伤害的人们道歉,但同时表示,从未转发和发布过“募捐额15万数字”以及“挪用募款”这两件事。

  对此,王凤雅家属明确向媒体表示,不接受陈岚的道歉,将坚持起诉。

  2018年9月4日,王凤雅的爷爷王太友、母亲杨美芹向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起诉陈岚侵犯名誉权,法院立案受理。当日晚,陈岚在微博中表示,自己并不存在造谣,相信法律的公正。

 

  2019年8月14日,该案在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本部**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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