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首例未婚冻卵案当事人 北京单身女子冻卵被拒起诉医院
原标题:北京单身女子冻卵被拒起诉医院,关注首例未婚冻卵案背后的两难
去年年底,在北京工作的徐女士到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冻卵”,但因为是单身,无法提供结婚证被拒,随后她一纸诉状将医院告上法庭。
前不久,徐女士收到了法院的传票,这起一般人格权纠纷案件将于2019年12月23日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徐女士及其律师于丽颖表示,她们多方了解之后,发现这是国内首例单身女性争取冻卵权益的诉讼。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宣传部门负责人则表示,目前医院是按照政策办事。徐女士则期望通过这起诉讼“撕开一个口子”,让人们关注到单身女性的生育需求。
事实上,单身女性“冻卵”背后还有着深层的法律价值争议。支持单身女性“冻卵”一方面包含着对女性生育权和非婚生子女权益的保障,另一方面却可能对传统观念、公序良俗和儿童权益保障形成挑战。
2017年,国家卫健委曾在相关回应中提到,法律未否认单身女性生育权,但社会保障制度尚不健全,目前通过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对单身女性生育权做出具体规定,还需要进行深入研究论证,应审慎推进临床应用。
无论如何,被称为国内首例未婚冻卵案的这起诉讼,值得被关注。
女子冻卵因单身被拒
起诉医院歧视女**犯一般人格权
徐女士31岁,单身,随着年纪增长,她越来越能感受到身上肩负的父母养老的责任,开始为自己人生的重大选择做规划。她希望通过早已成熟的“冻卵”技术留下自己生育黄金年纪的卵子。这也许是未来五六年内的一剂“后悔药”,能让她和父母感到踏实一些。
徐女士在去医院前,她就从相关的社群里了解到,“在北京,医院不能向单身女性提供人工辅助生殖技术。”但是身边并没有人直接向医生了解过,或许医生能给出一些建议。于是徐女士挂了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的专家号。
2018年11月14日,徐女士被通知前往医院的东院区就诊,通过面诊和一系列检查,12月10日,她再次挂号就诊,检查结果确认她的身体状况良好,符合冻卵需要。但她的冻卵要求,却因无法提供结婚证被拒。医生告诉她,有文件要求,不能给单身女性提供冻卵技术。
医院的拒绝让她感到“很窝火”,随后她决定起诉医院。
徐女士的代理律师于丽颖告诉记者,最初起诉的案由是合同纠纷,但是法院没有受理。随后再次变更案由为“一般人格权纠纷”,今年9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就受理了该案。
起诉状中,原告认为“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的行为是对原告女性身份的歧视,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对男女平等,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的歧视等相关规定,侵害了原告的一般人格权。”
徐女士的诉求很明确,希望判令医院停止对自己一般人格权的侵害,为她提供冻卵服务。
12月23日,该案将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