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草案限制人肉搜索 为了全面保护人格权
在民法典(草案)中,人格权编与其他几编不同,它没有单行法作为基础,而是在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基础上进行编纂,人格权独立成编也是这次编纂民法典(草案)的最大亮点之一,各方高度关注。
那么什么是人格权?它为何独立成编?有哪些重要意义?今天我们就首先来一起了解一下人格权编。
人格权主要包括一般人格权和具体人格权,是对人的人格利益进行保护的一种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民事处处长 陈龙业:那么一般人格权通常来说包括人格尊严、人身自由、人身安全等,这就是纳入到一个抽象的一般层面的人格权的一个保护层面。那么具体人格权,你比如我们典型的可以分成叫物质性的人格权,这个就是叫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还有精神性的人格权,你像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等等。
陈龙业表示,从立法的用意和价值取向来看,单独设立人格权编的目的,在于更好地贯彻*报告中提出的关于保护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的重要论断,充分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人格权受尊重、受保护的法治理念。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民事处处长 陈龙业:人格权编独立成编是紧密结合了中国的国情,回应了我们的这样一个时代需求而体现出来的。人格权独立成编,彰显对人的全面保护,这本身就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一个鲜明的体现。
陈龙业介绍,将人格权独立成编,体现了对人的权利的重视,另一方面也是审判实践的需要。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民事处处长 陈龙业:那么实践当中人格权的纠纷也是相对来说慢慢地增多了。特别是在网络时代,侵权的方式、侵害人人格权的方式,变得也就更加的复杂化、多样化。那么你说***搜索,还有叫网络谣言,非法窃取他人的邮件等等,扰乱人的私生活的这样安宁。这些情况也越来越多,那么传统的人格权保护的这样的一个方法,可能也是要面临着一些挑战,这个就需要一个法律上的更新,或者说在供给侧更加地在法律制度层面做一个更多更大的完善完备,这个也是回应现实的需求。
陈龙业表示,在互联网和大数据时代,个人隐私等人格权面临威胁,各种“***搜索”、非法盗取他人的信息等现象时有发生,此类行为不仅污染了网络空间,更是构成对他人人格权的侵害。因此,在民法典中加强人格权立法,使其在民法典分则中独立成编,实质上就是为了全面保护人格权,使得人民生活得更有尊严,其根本目的是为了实现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幸福生活的向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