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亲当天发生关系被判强奸罪 事件前因后果始末详情
相亲当天男女双方共进晚餐,之后在车上发生关系。当晚,婚介所老板让男方拿钱补偿女方,男方未同意。次日,婚介所老板带人上门索要补偿遭拒,继而报警。8天后,男子被刑拘,之后被判强奸罪入狱3年。男子家人称,服刑期间,男子宁肯放弃减刑机会也不认罪。
婚介所相亲当天 男女双方在车里发生关系
今年65岁的邸师傅是河北省唐山市滦南县人,9月9日,提起儿子因相亲身陷囹圄的遭遇,邸师傅叹息不已。
邸师傅一家世代务农,和老伴育有两个儿子。“两个儿子都是退伍军人,退役后都回老家发展。”邸师傅介绍,小儿子(小邸)生于1988年3月,初中毕业。“在北京服役期间,小儿子修完了中专课程,拿到了中专文凭。”2009年,小邸退役,之后在滦南县某房产地产公司工作。2017年,小邸通过考试进入河南省某单位工作。
“两个儿子都很听话,也很实在。”邸师傅介绍,小邸在老家工作期间,谈过几次恋爱,因为多种原因都没有结果。2018年春节期间,小邸从河南回滦南老家探亲,在滦南县某婚介所留下了自己的资料,希望通过征婚的方式找到自己的另一半。2018年2月21日(正月初六)上午,小邸通过微信红包的方式给婚介所老板王某发了188元的婚介费。第二天,王某联系小邸称,婚介所有位合适的女性,让小邸过去看看。2018年2月22日下午5时许,小邸到达婚介所,认识了25岁的小王。
2018年2月22日下午,小邸与王英认识并互加好友
邸师傅说,见面后,小邸、小王对彼此都很满意。当晚,小邸请婚介所老板王某、小王等数人共进晚餐。“晚餐结束后,王某提议小王和小邸出去转转,加深一下感情。”在王某的建议下,当晚8时许,小邸开着哥哥的车带着小王来到了滦南县城的北河边上。期间,二人谈得很愉快,在车上发生了性关系,之后,小邸将小王送回婚介所,并通过微信给王某再次转账500元。
案发当晚,小邸给婚介所老板王某转账500元
婚介所老板索要补偿未果报警 七天后男子被抓
邸师傅介绍,小邸回家不久,接到婚介所老板王某的电话,让小邸到婚介所去一趟商量事,小邸随后匆忙前往。原来,回到婚介所后,小王将他与小邸发生关系的事告诉了王某,王某提出让小邸给小王二三万元作为补偿,小王表示同意。小邸赶到婚介所后,王某说,小王和小邸发生关系后,又不愿意了,让小邸拿二三万元补偿小王。之后几人一起来到小王家里,小邸说,发生关系是两人自愿的,他没有钱。王某让小邸去借钱,小邸遂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