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年薪制来了?一年能拿多少钱哪些单位会先实施
8月27日,人社部网站刊发的一则人社部组织实施人才服务专项行动的信息,引发持续关注。专项行动包括技能中国行动、高端人才引领行动、人才活力激发行动、专家人才下基层行动、人才资源高效配置行动、人才人事扶贫行动、人才服务提升行动、人才表彰宣传行动等8项内容。其中“人才活力激发行动”中提到,落实高层次人才工资分配激励政策,鼓励事业单位对高层次人才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
与此同时,与之相关的另一则新闻也引发广泛关注。9月9日,共青团北京市委原书记熊卓,已获聘清华大学长聘副教授、特别研究员、博士生导师。“长聘副教授”这一称谓,让清华大学实施“预聘—长聘”的人事制度改革再度成为热议的焦点。这一点不奇怪,实施“预聘—长聘”制度,意味着事业单位通过改革岗位聘任和薪酬体系,在制度设计层面对教师形成激励,能最大限度地实现教师人力资源的保值和和增值。
实施年薪制,事业单位有很大的自主权?
年薪制是以年度为单位,依据企业的生产经营规模和经营业绩,确定并支付经营者年薪的分配方式。这种制度一直作为一种激励机制,普遍存在于企业中,而事业单位实施年薪制的并不多见。目前,大部分事业单位的工资实施的是月薪制,即是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通常职级越高,工资就越高。
此次人社部鼓励在事业单位推行年薪制,也明确表示是出于落实高层次人才工资分配激励政策的目的。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公共财政与公共政策研究所所长杨宏山教授对此给予积极评价,他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在事业单位对高层次人才实行年薪制,这是与中国国情相结合、相适应的一项制度,“高层次人才是第一生产力,当科技发展遇到诸多瓶颈,急需调动一些高层次人才的积极性,这就需要改进相关的激励机制。和月薪制相比,年薪制是依据个人工作成效确定,因而更能激发事业单位职工的工作动力,也更能对其形成有效约束。”
但是,到底什么是高层次人才,人社部的表态并未涉及。杨宏山表示,高层次人才有其特定的概念(编者注:指在人才队伍各个领域中层次比较高的优秀人才,或处于专业前沿并且在国内外相关领域具有较高影响力。一般来讲,这类人才素质高、能力强、贡献大、影响广,在个人素质上表现为具有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合作能力和敬业精神),“首先表现在稀缺性,其次是社会急迫需要的人才,同时他本身也训练有素,具有不可替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