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心草坠江死亡案真相公布 李心草从醉酒到坠江究竟发生了什么
2时02分4秒,李心草翻越江边护栏后落入了盘龙江。2时04分7秒,罗秉乾拨打了110报警电话。三分钟后,昆明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通知沿江的警力和昆明市消防救援支队展开搜救。由于江流湍急,当晚并没有找到落水的李心草。
9月11日,李心草的遗体在滇池东码头被水上分局的民警打捞上岸。法医到现场对尸体进行了初步勘验,确认体表无明显外伤,初步判断为溺水死亡。
认定过失致人死亡罪依据什么?
今天(9月21日),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被告人罗秉乾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在整个案件中,罗秉乾的过失有哪些?提起公诉的依据是什么?总台央视记者采访了案件的公诉人。
2019年10月14日,盘龙公安分局立案侦查。
昆明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 母演昌:经过检验,没有发现李心草生前被**的痕迹,也没有检验常见的毒药物。经过公安机关采取多种方式,多种手段的侦查认为,李心草是醉酒后自主落水死亡。
此外,公安机关查明,任某燊、李某某昊情节显著轻微、社会危害不大。经征求检察机关意见,对二人解除取保候审措施,终止侦查。
2019年10月22日,昆明警方对罗秉乾以“强制猥亵、侮辱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2020年8月12日,盘龙区人民检察院以罗秉乾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提起公诉。
总台央视记者:最初是以强制猥亵侮辱罪批捕,为什么这项罪名没有了,变成了过失致人死亡罪?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 王爽:因为强制猥亵侮辱罪主要是对一个隐私部位的保护,我们通过对公共场所视频的逐帧审查之后发现,虽然罗秉乾有俯身压在李心草身上的举动,但是没有隐私部位的接触。后来打耳光虽然是在公众场合下看似对被害人有当众侮辱的行为,但是主观上根据罗秉乾的供述以及李某某昊和任某燊的陈述,当时打耳光不是为了侮辱李心草,而是为了帮助李心草来醒酒。所以综合客观行为和主观故意方面,我们认为罗秉乾的行为不构成强制猥亵侮辱罪。
对于李心草酒后溺亡的严重后果,罗秉乾被依法判决犯过失致人死亡罪。根据刑法233条规定,过失致使他人死亡罪是指主观方面出于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的过失,客观方面发生了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和结果。
总台央视记者:对罗秉乾以过失致人死亡罪的罪名提起公诉的依据是什么?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 王爽:我们认为罗秉乾作为一个邀约者,然后特别是在整个过程中起主导作用,在李心草当天出现严重醉酒的异常行为时,罗秉乾此时就产生了刑法上的一个注意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