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厕所沉尸案”李建功申请千万国赔 12年冤狱让其妻离子散无家可归后半生没着落
“***厕所沉尸案”发生在13年前。2007年12月,***生产建设兵团职工李建功因涉嫌杀害一名退休女工并将其尸体沉入厕所被刑拘。他后来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
2019年12月,李建功被法院宣告无罪。记者注意到,根据李建功向法院提交的国家赔偿申请,赔偿范围包括侵犯人身自由115万余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余万元和此前错误支付的民事赔偿金,共计11537724.75元。
李建功在国家赔偿申请书中表示,12年冤狱让其妻离子散,无家可归,丢失工作,没有了生活来源,没有社会保险,生活极度困难,后半生都没有着落。
记者了解到,当日,李建功还将向***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控告该案相关公职人员。李建功向记者出示的控告书显示,其控告的公职人员包括案件原侦查人员、检察官及法官共12人。
李建功服刑后,向***高院提出申诉,称没有作案,且在审讯期间遭“逼供”。2016年7月28日,***检察院对该案立案审查。
2019年12月3日,案件再审在兵团第二师中院宣判,改判李建功无罪,当庭释放。王誓华律师提供的判决书显示,“起诉书指控李建功犯故意杀人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本院不予支持。”但李建功对判决结果并不满意,并在宣判后7天提出上诉,请求对无罪判决的理由和法律依据进行修正,依据刑诉法第二百条第二项认定其无罪。
王誓华在李建功上诉后曾表示,兵团第二师中院判决中确认对李建功19份讯问笔录和其女儿的5份询问笔录为“非法证据”,并予以排除。全案没有一份证据指向李建功涉嫌犯罪,对其杀人事实的指控就是“零”证据。“因此不应该是’疑罪从无’的判决,而应该是‘完全无罪’。”
2020年11月10日,***高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二审裁定驳回李建功上诉,维持原判。二审判决后,李建功的代理律师对记者表示,其对判决结果表示遗憾,将继续接受李建功委托,为其代理国家赔偿申请,同时向相关部门控告李建功案责任人,进行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