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为劣迹艺人提供出镜发声机会 封禁未成年用户的打赏功能
随着各大直播平台的火热兴起,越来越多平台、品牌和个人进入这个领域,“直播带货”已经成为了电商的新抓手。
不过,直播带货乱象横生,甚至一些明星主播也频频翻车,存在夸大宣传、遭遇假冒伪劣商品、售后服务难保障等问题,这一切都在戳破直播行业疯狂发展带来的行业泡沫,也已经引发了商家、网友对直播带货的信任危机。
11月23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了《关于加强网络秀场直播和电商直播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一消息对直播电商,乃至网络直播领域带来了重大影响。
重点管理“头部主播”,“电商活动”须备案
日前,中消协发布了《“双11”消费维权舆情分析报告》。报告显示,今年“双11”促销活动期间消费负面信息主要集中在直播带货、不合理规则两个方面。中消协在报告中举了汪涵、李雪琴和李佳琦直播间的例子,其中汪涵、李雪琴直播带货“翻车”和李佳琦直播间“买完不让换”等被“点名”。
无独有偶,主播“辛巴”团队在直播间销售的即食燕窝疑似糖水一事也持续发酵。
头部主播都频频“翻车”,其他缺乏监督的小主播违规情况估计更甚。
此次《通知》,就专门对头部主播的监管提出了要求。
比如,要对头部直播间、头部主播及账号、高流量或高成交的直播带货活动进行重点管理,加强合规性检查。
要探索建立科学分类分级的实时动态管理机制,设置奖惩退禁办法,提高甄别和打击数据造假的能力,为维护诚信市场环境发挥积极作用。
同时,对于市场普遍存在的**刷数据等行文,《通知》也提出:对点击量高、成交量虚高、“打赏”金额大、业务类别容易出问题的直播间,要建立人机结合的重点监看审核机制,跟踪节目动态,分析舆情和原因,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导向偏差和问题。
除此之外,广电总局还对各类电商主题活动提出了要求,通知提出:以直播间、直播演出、直播综艺及其他直播节目形式举办电商节、电商日、促销日等主题电商活动,应按照网络视听节目直播服务管理的有关规定,提前14个工作日将活动嘉宾、主播、内容、设置等信息报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