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荣枝称除了炒股没有做过错事 自称不是这样残忍的人
原标题:两天近15小时超长庭审,拆解劳荣枝的自辩“套路”
12月21日至22日,劳荣枝涉嫌故意杀人、抢劫罪、绑架罪一案在南昌中院连审两天,潜逃20余年的劳荣枝一言一行被放大在公众面前。
东方网·纵相新闻记者旁听了两天共计14.5小时的庭审,拒绝家属为其聘请律师,只申请了法援的劳荣枝,在庭上的表现及自我辩护时的诸多说辞,显然超出了大多数人的预想。
一审告一段落,法律也终将作出公正判决。
1、避重就轻
在两天的庭审中,检方就劳荣枝所牵涉的南昌、温州、常州与合肥四地的犯罪案件进行了举证,其中包含法子英供述、证人证言及相关物证。
对此,劳荣枝在两天的庭审环节中作了大量的陈述与回应。但如果仔细观察不难发现,劳荣枝的每一场发言几乎都是同一个模板,可以总结为:
第一、自己也是受害者,所有的犯罪行为都是受到法子英的胁迫,抢劫的钱财也都给了法子英。
第二、四起案件中,直到最后自己才知道法子英杀了人,没有预料到会产生这么严重的后果。
第三、自己很难、很苦。与法子英在一起时,受他辱骂殴打。自己逃亡时,没钱、没身份,生活暗无天日。
第四、自己单纯、善良,喜欢传播正能量,厌恶犯罪。
在上述“情真意切”的回答中,她列举了大量事实及犯罪细节回忆。比如她曾给过法子英自己的3年积蓄共3000块供其花销;她曾为法子英堕胎4次,流产当天还受其侵犯;合肥案件中,是法子英持刀威胁殷建华进入铁笼……
但当检察机关多次就劳荣枝此前供述追问她有关自身的犯罪细节时,她的回答大多却是遗忘与回避。例如,当检方质问其是否杀害殷建华时,劳荣枝并未正面回应,而是表示:不是我就是他,他没有第三个合作人。
当然,她反复回应的主要内容还是上述四点模板,以至于审判长多次提醒她,“请对证据发表意见”、“请正面回答问题”、“这些刚刚你已经说过了,有没有新的意见?”
检察机关在12月22日的庭审中对她的认罪态度作出了如下评价:劳荣枝当庭拒不认罪,主观恶性极深,为保全自己,未真诚悔过,突破人性和法律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