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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岁男生反击猥亵少女者被批捕羁押 猥亵少女的逍遥法外,出手相救的被逮捕

2020-12-30 15:06:12来源:四海网综合

  “强搂强抱、强行亲吻未成年人少女的社会人员,逍遥法外,而我儿子,与耍流氓这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见义勇为,被逼还手后正当防卫,还击一拳,踢了一脚,仅仅17岁,却以故意伤害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现在执行逮捕,羁押在看守所,还逼着我们赔钱。于情于理于法,还有正义可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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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26日下午,向记者反映此事时,焦作市民王恒波夫妻难抑激动,时不时泣不成声。就此“反击猥亵少女者是故意伤害还是正当防卫”一案,记者连日来进行了调查采访。

  ●讲述:

  17岁少女被连续猥亵,17岁男生出手相救

  今年62岁的王恒波在焦作市解放区经营一家小吃店,儿子王勇(化名)出生于2003年2月,今年年仅17岁,在焦作市区一所学校上学。

  据他讲,2019年12月10号凌晨2时30份许,他17岁的儿子王勇接到了两位女同学电话,约去焦作市解放区杨树街一家名为二十五点的酒吧聚会。

  “他们吃饭中间,又来了两个男孩,其中一个男孩,后来知道名字叫和某豪,坐到了王超的女同学佳佳(化名)旁边,他们俩人从不认识。和某豪喝了一会酒后,开始强行搂脖亲吻佳佳,佳佳反抗推开,请求我孩子带她离开。”王恒波说。

  随后,王勇拉着佳佳往楼下走去。让两人没想到的是,和某豪追了上来,又开始强行搂抱佳佳,佳佳很是反抗。

  “我孩子回头一看,又上去把女孩拉开,又走到马路边准备打车把女孩送回家。这时,和某豪从马路对面一家商店购物后又追了过来,站到我孩子面前,质问‘你啥意思’,话没落地,拳头就打在我孩子脸上。我孩子下意识还了对方一拳,和某豪倒地,我孩子又往他屁股上踢了一脚,就送那女孩回家去了。”王恒波说。

  对于上述事发过程,12月26日下午,出生于2003年1月、今年17岁、正在读高中、与王勇为初中同学的佳佳在父亲陪同下接受采访时,予以认可。

  佳佳说,他与和某豪根本不认识,是她的女同学叫过去的。在被和某豪强行搂抱亲吻时,非常害怕,也非常反感,并不停躲避。对于自己和王勇已经下楼和某豪仍追出来再次强行搂抱的行为,佳佳更是生气。

  “据说,和某豪也是17岁,也是未成年人,但他这行为,就是典型的耍流氓,是猥亵,是违法犯罪行为,我听孩子说后更是生气!”佳佳父亲说。

  对此案情,12月28日下午,记者致电和某豪父亲。对方刚开始否认和某豪有性骚扰、猥亵佳佳的行为,但随后表示,他不清楚案情。

  对王恒波诉称的“和某豪耍流氓且先动手打人”的案情,焦作市公安局解放分局新华街派出所办案民警郭灿勤表示认可,且认为“案情很清楚,并不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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