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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存款百万无法取回?银行回应 所谓的存款实际为民间借贷

2020-12-31 11:59:11来源:四海网综合

  12月28日,河南鹿邑县,4户村民与鹿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鹿邑农商银行)的储蓄合同纠纷一案,在鹿邑县法院**审理。

  由于案件曾两次被发回重审,这是该案的第七次**。

  据村民云卫东介绍,自2013年以来,妻子先后5次在鹿邑农商银行的储蓄网点存款,到2018年已存款193万余元,至今钱款无法取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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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冯新外,当地还有三户村民有相同情况,经办人均为当时的网点工作人员张某丽。

  鹿邑农商银行代理律师则称,这些存款是张某丽的个人行为,村民和银行之间没有真实的存款关系。判决书显示,银行曾辩称,张某丽在2017年底已退休,存款业务是由张某丽变造的票据,应由张某丽承担责任。

  云卫东表示,28日的庭审结束后,法官当庭未宣判。

  村民

  自称在银行存款百万取款遭拒

  据云卫东介绍,2013年1月至2018年8月,妻子冯新在鹿邑农商银行的储蓄网点进行了5次存款,约定利率为月息5厘(月利率0.5%)。

  云卫东表示,存款手续均由当时的网点负责人张某丽办理,对方给了妻子一份周口市农村信用社社员股金证(下称:股金证)作为存单。

  这份股金证显示,其第一页和第二页缺失,村民存入和支取的款项记载为“社员分红”和“社员贷款”,后方盖有张某丽的个人公章。

  “2018年 11月,我们听说张某丽跑路了,就赶紧到网点取款。” 云卫东说,但他遭到了银行工作人员的拒绝。对方告诉他,这些钱没有存在银行的账户上,其存款都是张某丽的个人行为。

  和冯新同一行政村内,另有三人有相同的情况。

  村民冯胜利表示,2016年他在该网点存款90万元,后取出50万元,到2018年5月,他想要取出剩下的40万元,但对方以账面记载无此款为由拒绝。

  村民付女士也提到,她先后在该网点存款155万元,到2018年银行不让她进行取款。村民冯玉勤称,他在该网点存款10万元,同样是在2018年取款时遭拒。

  “这些钱拖了这么久,我实在是耗不起了。”云卫东说,他们四人共计存款400余万,现如今,本钱没有取回,利息也没有得到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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