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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接线员失职 女子被砍致残!凶手已死无遗产,国家赔偿又遭拒

2021-01-04 15:51:30来源:四海网综合

  【1】噩梦:妻子被陌生男子砍成重伤

  “今年马上过完了,又一年。”刘新杰叹了口气。尽管事情已经过去了5年,留给何焕丽和刘新杰一家的伤害却远远没有停止。

  “我偶尔去送送外卖,或者打点零工,一个月2千块钱,没有办法。”过去5年,“焕丽突然有事情”成了刘新杰生活里的闹钟,为了照顾妻子和孩子,他不能离开太远,也不能离开太久。当年那桩惨案,让他曾经能干的妻子丧失了生活自理能力,只能依赖轮椅。

  何焕丽与刘新杰原本有个幸福的小家庭,两人自由恋爱后结婚,婚后第8年,两人迎来了第二个孩子。这样其乐融融的一家,却因为一个突然闯入的陌生男子,生活发生了巨变。

  2015年4月2日上午10时许,何焕丽正在位于漯河市源汇区的家中给刚满月的孩子哺乳。一名男子突然闯了进来,手上拿着斧头,凶狠地朝何焕丽砍去。何焕丽倒在血泊里,男子将孩子高举摔在地上,扔下斧头扬长而去。

  男子姓曹,一共造成2死1伤,何焕丽是受害者之一,也是唯一一名幸存者。经过抢救,何焕丽幸运捡回了一条命,经鉴定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

  另外两名受害者,一人姓董,是曹某的妻子。在砍伤何焕丽之前,2015年4月1日晚,曹某曾与董某在家中发生争吵,曹某一气之下掐死了董某。另一人姓闫,曹某砍伤了何焕丽,一个小时后,又跑到素不相识的闫某家,将其砸伤,闫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曹某被抓后于2016年被判处死刑,目前已经被执行死刑。在当时,何焕丽一家曾向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曹某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共计1680628.85元。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判决曹某赔偿何焕丽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268900.26元。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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