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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前员工被判赔腾讯百万 一场离职跳槽反而让自己“三年白干”

2021-03-06 08:05:41来源:四海网综合

  游戏厂商间的竞争不仅仅表现在产品层面,大厂们的幕后斗法也时有发生。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先后公布了两则涉及竞业限制的民事判决书,两名腾讯前员工孙某、吉某某在离职腾讯后签署《竞业限制通知书》并于每月领取竞业限制补偿费的同时,通过与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签订劳务合同并至米哈游处工作,被腾讯认为违反竞业限制业务而告上了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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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名员工中,孙某需返还腾讯竞业限制补偿金约15.8万元,并赔偿竞业限制违约金约97.64万元;吉某某需返还腾讯竞业限制补偿金约16.87万元,并赔偿竞业限制违约金约107.95万元(标准为离职前十二个月税前月平均工资标准计算的二十四个月工资总额,上同)。

  一场离职跳槽,反而让自己“三年白干”。

  曲线跳槽

  作为中国互联网行业的巨无霸,腾讯一直将诸多同行如头条系、新浪系、网易系、阿里系、奇虎系等列为竞争关系;在游戏领域内,腾讯也将包含了盛趣、完美、巨人、金山、多益等多家国内知名游戏公司列为竞争对手。签署了《竞业限制通知书》的离职员工,如前往腾讯的竞争对手处任职,就有可能面临着高额的赔偿违约金。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2018年8月腾讯前员工徐某某曾因违反竞业协议,被腾讯一纸诉状告上法庭判赔违约金1940万元,成为国内竞业限制案件中判罚金额最大的案件。

  本次的两个案件中,孙某于2015年7月与腾讯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至2018年9月,期满后双方续签劳动合同至2024年9月;在职期间,孙某在腾讯内部负责《刀锋铁骑》、《欢乐球吃球》、《无限法则》等游戏的后台开发。2019年3月孙某从腾讯公司离职,并签收了腾讯公司向其发出的《竞业限制通知书》,载明孙某的竞业限制期为2019年3月29日至2020年3月28日。离职前,孙某月薪为2.5万余元,离职后每月领取腾讯发放的竞业限制补偿金2.25万元。

  同年6月,孙某入职上海科之锐人才咨询有限公司(下称“科之锐”),工作内容及岗位为信息系统工程师,负责公司管理平台的研发;但在实际上却被安排至米哈游工作,从事《崩坏3》游戏内部信息系统的优化。

  吉某某于2015年3月入职腾讯,劳动合同续签至2024年三月。在职期间,吉某某主要参与《掌上道聚城》应用的开发以及手游《圣斗士》游戏商场的开发。2019年3月吉某某从腾讯公司离职,并签收了腾讯公司向其发出的《竞业限制通知书》,规定吉某某的竞业限制期为2019年4月2日至2020年4月1日。离职前,吉某某月薪为3.2万余元,离职后每月领取腾讯发放的竞业限制补偿金2.46万元。

  与孙某类似,吉某某也于同年6月入职上海科之锐,随后被安排至米哈游工作,具体从事《原神》PC客户端登陆和支付功能的开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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