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6岁男童的13岁男孩要负刑责吗?6岁男童遭13岁少年杀害 官方通报
2021-03-15 10:12:36来源:四海网综合
3月14日晚,勉县”2.17″案件情况通报发布:据@勉县发布 消息, 2021年2月17日勉县勉阳街道某社区男童王某失踪,警方于3月4日16时35分在该街道同社区杨某住处发现王某尸体。认定系一起刑事案件,确定杨某有重大作案嫌疑。经公安机关全面侦查调查,现已查明:作案人杨某(男,13岁)、被害人王某(男,6岁),二人系同组邻居。2月17日18时许,杨某趁家中无人之际,将王某诱骗至自己住处加害并藏尸。目前,案件办理和善后事宜仍在进行之中。
律师分析:或将不承担刑责,民事责任不能逃脱
失去爱子后,程程的母亲在文章里述说:“非常多的好心人在祈祷,孩子一路走好,天堂没有伤害”,接着她写道:“可恶的凶手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一命抵一命,罪有应得,不可饶恕。”
今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第1条规定,将刑法第17条修改为:“……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一条款自草案中出现后便备受关注。
对此,律师表示根据我国刑法此前规定,故意杀人的刑事责任年龄是14周岁以上。因此,本案中如果最后确定程程确实是被杨某所杀害,那么由于案件发生在2月份早于3月1日,我国刑法有“从旧兼从轻”的适用原则,13岁的杨某尚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因此将不用承担刑事责任,“简言之,如果行为发生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
“不过,即便不用承担刑事责任,民事责任也不能逃脱”。(综合媒体报道)
*声明:本文由四海网用户yanfang原创/整理/投稿,本站收录此文仅为传递更多信息,帮助用户获取更多知识之目的,内容仅供参考学习,文图内容如存在错误或侵害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本站承诺2小时内完成处置反馈工作。
官方相关信息
官方通报男孩杀6岁男童藏尸 在同组邻居住处发现失踪男童尸体
2021-03-15
应聘被要求保证怀孕辞职 官方对此如何回应
2021-03-15
官方通报男孩杀6岁男童藏尸 男童失踪半月后遗体在同村村民家中楼
2021-03-15
杀6岁男童的13岁男孩要负刑责吗?6岁男童遭13岁少年杀害 官方通报
2021-03-15
官方通报男孩杀6岁男童藏尸 在同组邻居住处发现失踪男童尸体
2021-03-15
应聘被要求保证怀孕辞职 官方对此如何回应
2021-03-15
加法院拒收孟晚舟方新证据 具体情况究竟是怎么回事
2021-03-15
百香果女孩家获赔 “退赔32元“并非“赔偿32元”
2021-03-15
四川一野生大熊猫死亡 熊猫10多岁,初步推断属因病死亡
2021-03-15
315晚会调查记者是怎么工作的?揭记者的工作方式和“不能说的秘密”
2021-03-15
官方通报男孩杀6岁男童藏尸 男童失踪半月后遗体在同村村民家中楼顶被发现
2021-03-15
官方通报男孩杀6岁男童藏尸 陕西6岁男童遭13岁邻居杀害藏尸15天
2021-03-15
沙尘暴突袭北京城 黄沙漫天如科幻大片
2021-0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