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用工社保
2021-03-23 15:15:44来源:四海网综合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切实保护耕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合法使用或依法批准,用于建造住宅(包括附属用房和庭院等,下同)的集体所有土地。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农村的宅基地管理。
第四条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百六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第三百六十四条 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
第三百六十五条 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声明:本文由四海网用户jz001原创/整理/投稿,本站收录此文仅为传递更多信息,帮助用户获取更多知识之目的,内容仅供参考学习,文图内容如存在错误或侵害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本站承诺2小时内完成处置反馈工作。
社保相关信息
月薪5000社保扣多少钱
2021-03-23
如果公司没有缴纳社保怎么办
2021-03-22
农村居民社保养老保险怎么交
2021-03-22
灵活用工社保
2021-03-23
农村女子结婚后户口可留在原来之处吗
2021-03-23
农村户口和城镇户口哪个好
2021-03-23
买了农村宅基地房子征收有补偿吗
2021-03-23
拆迁补偿按户口还是人头
2021-03-23
农村非耕地建厂房政策
2021-03-23
重庆城镇转农村户口的政策
2021-03-23
医保卡怎么在微信上交费
2021-03-23
2021年3月退休金如何计算
2021-03-23
宅基地转让法律规定
2021-0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