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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登记人数骤降的背后 离婚冷静期“利大于弊”不应过分解读

2021-06-01 11:33:34来源:四海网综合

  亟待完善配套举措

  一项制度的顺利推行,除了要对内容加强宣传正确引导外,还需要一系列配套的措施来助力实施。李明舜认为,最重要的就是要加大新时代家庭观的教育,要通过在社区、单位等开设专题讲座、在高校开展专业课程,让人们树立起正确的婚恋观。年轻人应树立正确的婚姻价值观,理解婚姻的意义;夫妻之间应注重家庭、家教、家风的建设。

  张荆对此表示认同,她认为,现在一些人对离婚冷静期制度持质疑态度,其实反映出的是对婚姻的不信任,认为婚姻是“宽进严出”,这种思想本身就存在问题,建议将婚姻家庭价值观培养的课程作为高校的必修课之一。

  一段婚姻走到尽头,双方必然累积了诸多矛盾,张荆认为,单靠夫妻利用一个月的冷静期完全化解矛盾是很难的,还需要有专业的团队为他们进行婚姻家庭辅导。张荆所在的律所目前就已向妇联申报了相关项目,意图在冷静期期间帮助这些家庭化解矛盾。

  “婚姻登记机关也应在冷静期期间积极为当事人提供心理咨询,而不是让当事人单纯地等待或自我消化。这样,冷静期制度的设置才真正具有意义。”张荆说。

  离婚冷静期制度仅适用协议离婚,不应影响法院对诉讼离婚的判决。李明舜注意到,当前个别地方法院在离婚冷静期制度施行后对离婚诉讼的判决过于“慎重”。

  “法律想要保护的是一个健康的婚姻,对于那些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甚至存在家暴等危险行为的婚姻,应及时结束,保护当事人。”李明舜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可考虑就离婚冷静期期间提起诉讼离婚的情况,出台专门的行为指导规范,并制定离婚案件审理指引,明确判决离婚的具体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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