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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万月薪总监被降职为前台 法院的二审判决结果来了

2021-06-08 17:42:22来源:四海网综合

  在企业管理实践中,员工升级降级实属正常,而这家公司总监被降职为前台后起诉公司,却获赔20多万,来看看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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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披露的一则民事判决书显示,陶某某2006年12月14日入职华南XXXX原料城(深圳)有限公司,担任信息管理中心总监,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平均月薪为20205元

  2019年6月,公司将陶某某职务从总监降级为普通员工,将陶某某的办公地点从办公室调整到8楼楼梯大厅的前台位置,调岗后的待遇保持不变。

  陶某某称公司调岗的真实原因是公司与其协商解除劳动关系未能协商一致,所以公司将其调至8楼前台工作,取消了打印机使用权限,搬走其办公电脑,以其事实行为拒绝提供劳动条件。

  公司主张,其从未向陶某某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更没有作出辞退陶某某的行为。自2018年12月开始,公司对组织架构进行了优化调整,鉴于陶某某工作失误、工作绩效考核成绩较差、工作怠慢,公司出于优化调整需要曾与陶某某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就赔偿事宜进行协商,但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公司将陶某某调往8楼前台,是出于工作便利的需要,陶某某已不在9楼办公,取消其9楼打印机权限是基于8楼也有打印机考虑,且其被调往8楼前台工作后,有抵触情绪,公司出于担忧陶某某存在泄密的可能,故将陶某某的办公电脑搬走,在8楼重新安排了新的电脑供其使用。陶某某主要办公的OA系统仍是供其使用的,亦能正常考勤,故公司不存在剥夺其劳动条件的事实。

  2019年6月4日,公司通知被告到岗上班,但陶某某拒不服从公司安排,一直擅离职守至今。2019年6月17日,公司处收到陶某某邮寄的《关于要求支付赔偿金的律师函》,但公司不同意双方解除双方劳动关系,亦拒绝陶某某办理相关的工作交接。通知公司其将于2019年6月17日交还门禁卡和其他资料后,不再回公司上班,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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