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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后男方起诉女方返还红包 法院判决结果不返还

2021-06-15 17:53:47来源:四海网综合

  【分手后男方起诉女方返还红包 法院判决结果不返还】四川绵阳50多岁的王某某和刘某,在他人介绍下建立恋爱关系并同居生活,但仅仅4个月后,两人就分手了。交往期间,王某某通过微信转款、发红包的方式,给刘某发了3200余元,还给刘某买了价值8000元的首饰。分手后,王某某认为刘某以耍朋友为名骗取钱财,于是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微信红包,以及购买首饰的8000元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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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15日,红星新闻记者从绵阳市游仙区法院获悉,法院近日作出判决,王某某支付给刘某的3000余元款项系恋人之间的一般赠与关系,王某某无权要求受赠方返还财物。而购买金银首饰消费的8000元,由于金额较大,应视为具有婚前彩礼属性。因双方未登记结婚,故刘某对该笔金额应负返还义务。不过,刘某在分手后已向王某某支付1万元现金,对王某某再请求返还8000元款项的主张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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