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的款待

时间:2013-07-02   投稿:miswang   在线投稿:投稿

 

       这是我最爱的时节,当太阳直射赤道与南回归线之间,微风带着略点寒意,蔚蓝而又晴爽的天空,大海、沙滩、渔船,还有一遍遍念起又忘却的流年。穿一件薄夹克,不拉拉链,行走在风中,衣角轻舞,那感觉叫“飘”。Go with the wind .

       漫步校园,道旁的银杏开始有了金黄的迹象,树下是一群采杏果的人们,拿着长长的竹竿,每一次击打,都殒落一大片杏叶,而黄灿灿的杏果滚得到处都是。并不在意杏果,只是偏恋杏叶。在南方老家银杏是少见的,少年时代才开始知道这世上有种唤作“银杏”的木本植物,雌雄异株,年代久远,被称为“活化石”。第一次看见银杏叶是在七八年前,那时一位同学从书的夹页里拿出一片已当了书签的金黄的极美的叶儿,一个劲地在我的面前晃悠。我欢喜于银杏叶样子,扁长的蒲扇形,自然而不带任何修饰的轮廓,最令我着迷的是它的色彩,均匀而彻底的金黄,在浅浅的叶脉衬托下简直称得上是一件完美的艺术品。

       北国的第一个深秋,刚刮了一阵寒风,在一株金黄如火的银杏树下,我从遍地的荼蘼中拾起一片火焰,轻放在掌心,在诺大的火的背景里,我却细细咀嚼着从掌心开始的向心脏的处所蔓延的冰凉。它在吸收我的温度,最终懒懒地躺在我的掌心,柔软而细腻。后来我将它夹进了自己的日记本里,像一首远古的诗章,静静诉说一位南国浪子与北国之秋的故事。

       秋天是思念的季节,淡淡的思念撩拨起心中久藏的琴弦,一份感动、一份泪水、一份微笑。细想生命中邂逅的每一个瞬间,细想青春年华里每一次的撕心裂肺、每一次的艰难前行。会记起生命最初的眷恋,会记起春天的最初的微笑,会记起风雨兼程中的最初的梦想。

       第一次戴红领巾,第一次和隔壁班的男生打架,第一次拿“三好学生”,第一次躲在被子里痛哭一整夜,第一次摸小女生手,第一次从另一个人眼中看到整个世界,第一次被老师罚站,第一次逃课,第一次为梦想而哭泣,第一次远行,第一次火车旅行,第一次写诗,第一次寄出一封情书,第一次爬上山岗仰望星空,第一次趟过漫水的小溪,第一次坐在稻草垛上晒太阳,第一次种下自己的庄稼,第一次喝醉酒,第一次行走在一个人的都市,第一次为明天许下虔诚的诺言。

       人总是喜欢回忆,如某人所说:回忆也是生活的一部分,我问她“那过去了的是否也是生活”,她回答说“那是过去了的生活”,真的已经过去了,不知是问者有意,还是答者无心,徒生寂寥。

       总是依靠文字的唆使不断演绎韶华易逝里清晰不再的往事,写着写着便自然而然地驶入怀旧的无底甬道,一发而不可收拾。于是便有了下面的故事,一个老男孩的多情岁月,十年一梦,淡淡念起,轻轻放下。

       那的的确确是在十年前了,同样是在这样的一个时令,那年我初一。那时考上县城的实验班便离开生我的小镇,十二岁开始一个人的生活。没有住校,也没投靠亲戚,只是在一个熟人那租房安顿下来。那时家里人都说我很坚强,其实还是想家的,只是并不像其他孩子那样哭的没完没了。

       她也来了,美丽的姑娘,有着诗意的名字。她的名字真的很好听,第一次听说便悄悄地记在了心上。“含其”,我那篇小说中的女生“韩琪”便是借用了她的名儿。她的姓氏也挺好,与古诗中的美女“莫愁”是一家。她是县城姑娘,老爸是名挺富的商人,县城远郊的一座休闲山庄便曾是她爸的产业。对她的家庭我了解不多,只知道她父母离异,而她跟了母亲,她继父是我们镇上的,于是便插班来镇中心小学上学,她母亲则在镇上的中学教书。刚来我们班时,她总是成为众男生关注的目标。现在想起多少有点不可思议,因为那时候大家还只是小学高年级的学生。她的确很美,高挑的身材,略微有点早熟,那时候她留短发,春哥般模样,虽瞅着有点像小伙儿,但无论怎么看,都是个美人胚子。我承认,虽然那时候什么都不懂,我还是喜欢盯着她看。不害臊的小男生,现在想想便真觉得“寡人好色,与生俱来”。

       十来岁的林墨含是一个调皮捣蛋的坏小孩。那时候总有一大群的玩伴,整个年级的调皮之徒都是我的兄弟。我的兄弟之中有数个对她“垂涎似渴”,都一个个想尽各种招数玩“表白”。那是个疯狂的时代,即便在随后的初中、高中乃至大学也未曾目睹如此壮观之势。便是这么一个美好的姑娘,让我不再完全信服于权威心理学家关于爱情心理历程的论断。有一个绰号“猴子”的哥们,还当真写了份情书:“洞庭湖水绿油油,我们俩的感情刚开始……”,反正很长很肉麻,后来在别的地方又听见类似的,便确定他那篇纯属抄袭。不过他的那篇“情书”流传甚广,连低年级的小屁孩都背得滚瓜烂熟,走在道上当儿歌念。

       在整整一大段时间里,她成了我们最大的谈资,也成为一些行动的终极目标。她家住在政府那边,离闹市隔了很长一段柏油路,那几个星期周末,我们一帮子便浩浩荡荡向她家开去,我不是“表白者”,但作为这个捣蛋集体不可缺少的一份子,我还是厚着脸皮加入他们的行列。其实更多的时候,我是充当望风者。那时我总爱拎着一台旧式的半导体收音机,走在队伍的最前面。前几次她都躲在屋里不敢出来,最后一次她出来了,这时候那些平时胆大的哥们都一个个缩头乌龟似的躲在了后面。我一个人傻呆呆站在前线,等待着女神的发落。她没有丝毫的气愤,只是静静地看着我,用平时说话的口吻对我说:“你叫他们都回去,不要再来了,还有,你不要老跟他们在一起”。那是我们第一次说话,面对面,看着对方。

       后来学校成立了乐队,因为个头高又漂亮,她被选为指挥。于是我们一大帮子又蜂拥挤进学校乐队,一个个拼了老命吹小号,为了美人,吹破了不少嘴唇。她还是没有任何的感动,兄弟们彻底绝望了。那段时日总是盯着她看,看她穿着红色的仪仗服,一只手摇晃着金属指挥棒,另一只手熟练地打着各种手势。一直没有很多的话,虽然座位离的很近,却觉得离的那么遥远。毕业了也没有太多的感触,只是看着毕业照,发现那张美丽的脸上写着淡淡的忧郁,不知是那天阳光太大了,还是其他什么缘故,作为看者的我永远无从得知。

       十年前的那个十月,南国的深秋还远着,太阳火热热地照着。她来我的住处找我,这是我意料之外的。那天下午我们谈了很多,从房间的摆设到各种趣事。我感到很奇怪,因为我们从未走的这么近。我们在床的边缘并肩坐着,小小的纱窗漏出几缕阳光,窗的外头便是小道,不时有人来来往往,行人多是些哥哥姐姐,每一次往屋里瞟都会露出邪邪的微笑。那时候确实很傻,比书呆子还傻。我大多时候只是静静地听着,然后回答她提出的各种各样的问题。后来她拿出了一件心状玻璃制品,一个面是被打磨得成钻石般的棱角,经腐蚀处理的底面镌刻着“I LOVE YOU”。她告诉我这是她的一个同学买的,还很好奇地把玩着。我相信她的话,只是静静地看着她,看着她如孩子般欢喜。她将小玩意放在有阳光的地方,阳光通过棱角的反射和折射,在有些阴暗的墙壁上印出五彩的色彩,有心状,有被放大了的“I LOVE YOU”。她一边把玩着,一边不厌其烦地问我好不好看,我只是一遍遍回答说“好看”。我还没有清醒过来,只是把眼中的一切看作是一个女孩的天真无邪、自娱自乐。她叫我也试试,我说男孩子对这个不感兴趣,她便再没有说什么。临走的时候,她问了我的生日,说了声“有事找我,再见”,便骑上自己的自行车,渐渐远去。夕阳如血,朦胧了我张望的眼际。

       疑惑了一个下午,也兴奋了一个下午。晚上正要上床,刚翻开枕头,一个闪着光亮的东西映入我的眼帘。我小心的拿起,想着是她落下的,改天还给她。人一旦犯傻便没得救了。那天很安稳地睡了个觉,做了个很美的梦。第二天,去她班上找她,才知道她已经转学了。我打开手里握着的那件心状玻璃制品,看着底面的那几个英文单词,泪水哗地流下。那时忙着学业,便没能知道更多,只是从此以后再没有她的消息。那时不像现在,大家都有手机,于是错过了便真的错过了。她没有再来找我,傻比的我也没有想办法去跟她联系,于是一晃便是七八年。

       再看见她是在几年前,在家乡的闹市,很意外的瞥见,没有什么可说的,只是相对而笑,长大了的她,美丽如故。这便是关于秋天的故事,很远很远,却在少年的心头留下不去的印记。远方的姑娘,你还记得我吗?你现在在哪扎根,是否依旧美好,是否生活得快乐幸福?

 

 

林墨含

2011年秋于滨城大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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