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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毒贩在华获死刑欧盟求情 在中国岂能践踏中国法律

2021-08-11 09:34:06来源:四海网综合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10日对加拿大籍被告人罗伯特·劳埃德·谢伦伯格走私毒品上诉一案,依法进行二审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然而加拿大驻华大使馆官方微博随后却发表声明,声称“无论任何案件,我们都反对死刑。我们谴责对谢伦伯格先生刑罚的任意性”。加拿大外交部长加尔诺也无理指责中方法院宣判。欧盟方面10日也“插嘴”,称“反对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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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驻加拿大大使馆及驻欧盟使团10日发表声明对此予以强烈谴责,强调加方、欧方声明严重侵犯中国司法主权,严重违背法治精神。中方绝不允许任何国家的毒贩来戕害、荼毒中国人民。中方要求加方、欧方切实尊重中国司法主权,停止发表任何不负责任的言论。

  中国网友也在上述声明下留言道:“在中国,就得遵守中国的法律!”中国社科院美国问题专家吕祥10日接受《环球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国对贩毒这一犯罪行为的刑罚规定是十分清晰的。不只中国,全世界对于贩毒行为的打击和惩罚都是零容忍。

  中国外交部此前在回答涉及该案件的提问时表示,中国法律保留死刑,同时严格控制死刑适用。对危害极其严重的毒品犯罪适用死刑,有利于震慑和预防毒品犯罪。中国司法机关对不同国籍的罪犯均依法处理。

  谢伦伯格涉嫌在2014年于中国境内走私近222公斤俗称“冰毒”的甲基苯丙胺。2016年,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裁定谢伦伯格犯走私毒品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5万元人民币,驱逐出境,谢伦伯格当时提出上诉。2018年12月,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认为从轻处罚明显不当,建议发回重新审判。案件于2019年1月在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改判谢伦伯格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谢伦伯格再次提出上诉,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5月就其上诉举行二审,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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