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716事件是什么?716事件发生的原因及内情起底(2)
漏建的事故池
今年7月16日18时10分许,位于大连大孤山半岛的大连保税油库一期仓储罐区原油管道起火。事故发生前,一艘利比里亚籍30万吨原油船“宇宙宝石”号在大连新港卸油过程中,原油储油罐陆地管线在加催化剂作业时起火。
更严重的后果是,起火的管线引燃旁边10万立方米原油罐,致使大量原油直接流入大海。
在的第一时间,中国两大石油公司中石油和中石化都派出了技术团队前往现场,据一位曾经前往大连石油管道案现场的人士透露:“当时,整个石油储备库区都面临着一个危险,如果原油处理不及时,便会引燃整个库区,那样影响会更加巨大。”
据该人士透露,“根据设计要求,一般这样的大型库区都要设计事故池,但是,大连库区却没有。”事故池即为了预防突发事件,设计一个大型石油储放池,可将泄漏的原油和化学品临时储放。
为了避免整个库区的,引起更大的污染,只能不得已而为之,“最后,只能通过防洪口将泄漏的原油排向大海。”上述人士透露。记者就上述情况向中石油求证,目前尚未得到答复。
虽然最终的事故原因归结到,在“宇宙宝石”油轮已暂停卸油作业的情况下,辉盛达公司和祥诚公司继续向输油管道中注入含有强氧化剂的原油脱硫剂,造成输油管道内发生化学。但是,比本身影响更为巨大的是海面的生态污染。据测算,事故造成海域溢油面积达50~60平方公里。当地旅游和渔业都受到影响。
为何漏建
记者了解到,在案发生后,主管石油储备的发改委对此次的储油罐的设计进行检查。组织了一个针对石油储备库设计的评审委员会,该委员会专家来自国内多个科研院所,该评审委员会明确提出,依据“石油石化企业安全设计管理规范”,所有石油储备库都要设计事故池。而目前已经设计完成的石油储备库如果缺少事故池,或设计不符合要求都要求重新设计。
一位设计人员向记者透露,“其实,在‘吉化’案后,我们的设计要求中就明确写入了,在石油储备库区设计中,必须要有事故池的设计。”
2005年11月13日下午,中国石油(6.990,0.00,0.00%)天然气总公司吉林石化公司的双苯厂发生,由于没有可储放污染物质的地方,其产生的污染物排向了松花江,造成松花江流域的全面污染,直接影响了该流域两岸大型城市生活饮用水的供应,甚至波及下游俄罗斯部分城市的饮用水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