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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花百万抗癌被劝放弃 生命不能用“成本”去衡量

2019-07-18 10:40:36来源:人民网

  “活着”的诉求很卑微,虽然有的人活下的成本很高

  在某问答社区上,“假如你们得了绝症,你们会放弃治疗还是让家人倾家荡产续命?”的提问,已被浏览了612649次。

  这是假设。对患癌的19岁女孩李明馨来说,现实没那么多“如果”。而她显然已给出了自己的答案。

  她说,“我知道,这个病死亡率很高,但我不想放弃挣扎。癌症不是我能选择的,我凭什么放弃活着的希望,凭什么活该去死?”这说得有些悲怆却又昂扬。两个“凭什么”,是她对那些劝她放弃的“善意劝告”的驳斥。

  生存权是人的最高权利之一,人来到世间,“活一遭”的权利就不容被剥夺。问题是,意图剥夺者是癌症,这会让有些确定命题变得含糊:人当然有权利活着,但如果活下去的成本过于高昂,还得是亲人埋单,那活着是权利还是对家人的陪绑?

  生命至上,但这终究要触碰现实地面:现实中,将生存与成本挂钩,虽然听起来很难接受,却是跟求生欲一样发于人性的本能选择。

  在李明馨的自述下面,有评论说,“求生欲望谁都有,你有生的权利。但是,这样拖累父母,尤其是看着母亲日渐衰老的身形和背负的重担,看着母亲为你两次离婚,你于心何忍?”

  这样的质疑声不在少数,也来得很实际:目前晚期癌症的治疗目的并不是治愈,而在于最大程度地延长患者生存时间、控制疾病进展程度、提高生活质量。单从成本上来看,很多劝她放弃的人是认为,既然无法治愈,那多活几年或几个月的价值和倾家荡产的成本相比有些不值得。

  说得更直白点:你未必能长留人间,你的求生欲却可能将你母亲拖进“地狱”。

  但求生本就不是该用道德评价的东西。维持生命的成本再高昂,都无法构成否定希望活下去念头的充分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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