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海网

广西男婴出生死亡 和解后医院再遭起诉

2019-08-02 17:23:18来源:新浪网

  诉医院存过错再获赔31万余元

  今日,新京报记者从鱼峰区法院证实,此案的判决已于7月30日生效,医院一方未提出上诉。

  新京报记者掌握的一份民事判决书显示,鱼峰区法院最终对于复旦大学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予以采纳。

  而针对医院一方辩护意见主张,法院认为,鉴定意见书中载明被告无法证明其在原告分娩过程中已尽到密切监测胎儿宫内情况的责任,致男婴丧失了可能改善的预后生存机会;且在新生儿抢救过程中,抢救措施不够及时、充分,客观上延误了可能的救治时间,因此被告对原告之子的诊疗行为,存在过错,且该过错存在因果关系。

  最终,鱼峰区法院作出判决:撤销柳州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作出的《调解协议书》;法院依法扣减被告已补偿的23933.09元后,被告科大二附院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赔偿原告314667.46元。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