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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考状元凌晨在宿舍死亡 家属要起诉学校:没有救治保护,没有告知事件真实经过

2021-11-19 13:20:30来源:四海网综合

  11 月 10 日,死者舅舅郭先生告诉正观新闻记者,6 月 5 日东南大学 24 岁研一学生马某然在宿舍死亡。目前,已排除了刑事案件,尸检报告显示为心源性猝死。死者家属要起诉东南大学,认为马某然死后的 4 个小时里,学校没有起到救治保护孩子的作用,没有告知事件真实的经过,马某然的死和学校有直接关系。

  马某然死后的 5 个月里,53 岁的母亲常常一个人溜到山上。" 几次都是我和孩子父亲把她找回来,我们找不见人猜她肯定是到山上去了。" 郭先生称," 马某然曾是甘肃天水的中考状元。家里唯一的孩子没了,父母跟丢了魂一样。"

  " 特别大的呼噜声 "

  据接处警工作登记表记录显示,报警的学生称,6 月 4 日晚,马某然身体不舒服。6 月 5 日上午 7 点 30 分许,东南大学学生张某发现同宿舍马某然身体发凉,停止呼吸,随即拨打了 120 和 110。警方初步排除刑事案件,有待进一步调查取证处理。

  接处警工作登记表

  家属称,从派出所工作人员口头了解到,事发当天凌晨三点多,同学已发现马某然身体出现一些异常,早上 7 点多同舍室友叫 120 并报警,但孩子已无生命体征。

  " 孩子当天晚上身体不舒服,发出特别大的呼噜声,就是气上不来。" 郭先生告诉正观新闻记者," 那么从发现孩子身体出现异常到叫救护车,这 4 个多小时期间孩子、同学、校方等又都是处于什么状况?又都采取了什么措施?" 郭先生称家属至今并不知情。

  " 孩子去世 5 个多月了,自回到老家之后学校连个电话都没有打过来。" 马某然的舅舅郭先生说。

  " 他(死者家属)根本没有真正地和学校正面谈此事,有什么问题,他们家属可以走法律程序。"11 月 18 日,学校一名工作人员告诉正观新闻记者。" 如果他还有什么问题,也可以和公安联系。"

  对方表示,此事已了结。针对马某然死后 4 小时里,学校的处理措施,对方建议询问学校宣传部门。

  11 月 17 日,正观新闻记者联系到宣传部办公室,对方表示需要拨打副部长办公室电话。记者多次拨打该电话及更换手机拨打,听到的仍是接通后刺耳的声音。

  " 带有雪花点的视频 "

  郭先生称,事发至今,校方到目前未给家属提供任何一份完整的录像资料,也未联系到一名学生了解相关情况。

  " 事发当天,同舍的学生突然返家,校方不让见任何一个同学了解情况,不让进校,并且拒绝家属查看监控,并且校方起初一直否认宿舍区内有监控。" 郭先生说。

  6 月 17 日上午,家属在证实宿舍区确有监控后,到派出所提出调取宿舍区完整监控视频的要求,尤其是 10 舍楼道口及楼前的监控录像。" 当天下午派出所工作人员告知我们视频已调取,但只告诉我们救护车及警方入场及离开时间的节点。"

  " 派出所民警告诉我们,10 舍楼 2 个视频均有存储,但视频画面均有雪花点,无法辨识。但宿舍区视频我们并没有看到。" 郭先生告诉正观新闻记者。

  郭先生称,从他们去南京的第二天开始,就被人隔着一定距离跟着。

  " 当我们停下脚步时,他们便迅速散开,装作若无其事闲逛或打电话的样子,其中一次,一个大胖子气势汹汹地用力甩着胳膊故意碰撞孩子父亲。起初我们以为是遇到抢劫或小偷之类的,吓得赶紧返回宾馆。" 郭先生发文称。

  家属询问校方。校方告诉家属称,是学校派来照顾他们安全的。

  尸检报告:心源性猝死

  10 月 19 日,马某然的尸检报告寄到了家属手里。鉴定认为,马某人符合急性循环衰竭的病理学改变,在排除中毒的情况下,马某然符合自身心脏疾患(扩张型心肌病,右心室壁脂肪组织浸润)急性发作致心源性猝死。

  马某然尸检报告

  郭先生告诉正观新闻记者," 马某然之前身体一直健康,无任何疾病史。"

  " 胳膊像一截小木头 "

  据了解,东南大学坐落于六朝古都南京,是享誉海内外的著名高等学府。学校是国家教育部直属并与江苏省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 "985 工程 " 和 "211 工程 " 重点建设大学之一。2017 年,东南大学入选世界一流大学建设 A 类高校名单。

  " 孩子还是挺优秀的,在我们甘肃天水还是中考状元,他的目标就是清华北大,高考发挥失误后,选了土木工程排名第三的东南大学。" 郭先生告诉正观新闻记者。" 一说孩子的名字,我们当地好多老师都知道。"

  10 月 2 日马某然母亲偷偷溜上山,被父亲找回

  " 到现在马某然的父母,一个一天到晚在床上睡着,一个在沙发上瘫着,哭哭啼啼,你根本就搭不进去话。" 郭先生说," 孩子母亲以前身体还算壮实,现在你一抓她的胳膊就像抓了一截小木头。孩子的父亲也一夜间长出了很多白发。"

  律师称:家属有权知情

  河南豫龙律师事务所付建律师认为,东南大学一研究生在校内猝死的情况,根据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校内遭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未尽到监管责任时应当承担相应侵权责任。

  本案中,研一学生如果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学校发现时已经死亡,那么家属无权要求学校担责;如果其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发现时未死亡学校未采取救助措施的,那么家属有权要求学校赔偿。另外,如果可以证明该研一学生的猝死与学校安排的不合理的学习、活动节奏有关的,那么家属有权要求学校承担侵权责任。此外,家属有权了解孩子死后的详细情况,学校有举证自己尽到管理责任的义务,应当对家属进行如实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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