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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烟不得有烟草外其他风味 电子烟国标二次征求意见稿发布

2022-03-13 08:21:10来源:四海网综合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标准制修订计划,国家烟草专卖局组织完成《电子烟》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征求了国家有关部委、相关企业等各方面意见,并于2021年11月-2022年1月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充分吸纳各方意见的基础上,项目组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电子烟》国家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现再次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2年3月17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项目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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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见稿》中提到,雾化物设计不应对未成年人产生诱导性,不应使产品特征风味呈现除烟草外的其他风味;雾化物应含有烟碱;使用电子烟烟液的电子烟烟具和烟弹应具有封闭结构,防止人为填充;使用电子烟烟液的电子烟烟具和烟弹应具有良好的密封性,不应出现漏液;电子烟烟具应具有防儿童启动功能和防止意外启动的保护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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