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上半年德州市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公告

2018-04-17 17:33:23来源:四海生活百科

  四海网: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和山东省工作安排,现将德州市2018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德州市2018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考生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工作单位(在读生为就读学校)或居住地(须持有居住证)在德州市的中国公民。

  (二)报考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参加国家统一的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科成绩均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符合相应学历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3年级(含)以上学生(指在读全日制专科、本科3年级及以上学生,在读全日制专升本本科生、研究生)可凭在校学籍证明报考,其他在读生不能报考。

  二、报考流程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4月19日至22日,其中,实习支教师范生报名时间为:4月20日—22日。

  2.报名方式。

  考生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进行网上注册、报名。

  一般考生须选择户籍、工作单位(在读生为就读学校)或居住地(须持有居住证)所在市的考区(未标“实习支教师范生”字样)为面试考区。

  实习支教师范生报名有关要求,详见《实习支教师范生面试报名说明》(见附件1)。

  3.报名要求。

  考生报名时要按规定选择考区并认真填写报名信息,考区选择错误、报名信息填写错误或2018年上半年笔试报名基本信息错误,审核机构在现场资格审核时将不予审核通过,造成无法正常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为本人近6个月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不允许使用风景照、写真照等。照片中应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带帽子、头巾、发带、墨镜。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和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按规定要求选用,照片不符合要求可能导致现场审核不通过或影响考生参加考试,相应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考生报考。

  (二)现场审核。

  德州考区考生应在4月22日—24日持以下材料到各考区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确认。

  实习支教师范生报名资格审核要求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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