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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细则内容 2019个税预扣税率表

2019-01-05 16:13:20来源:四海网综合

  (五)赡养老人

  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含)

  被赡养人——父母(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纳税人为独生子女:每月2000元

  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可以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但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具体分摊的方式:均摊、约定、指定分摊

  约定或指定分摊的,需签订书面分摊协议

  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确定后,一个纳税年度不变

  (六)大病医疗

  医保目录范围内的医药费用支出,医保报销后的个人自付部分。

  新税法实施首年发生的大病医疗支出,要在2020年才能办理。

  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是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且不超过80000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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