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岗职工再就业有什么意义?下岗职工能享受什么福利
下岗再就业工作的目标
一、争取用5年左右的时间,初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社会保障体系和就业机制。
控根据国有企业改革的总体部署并考虑到社会各方面的承受能力,中央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主要解决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问题,把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作为首要任务,并力争每年实现再就业的人数大于当年新增下岗职工人数,1998年使已下岗职工和当年新增下岗职工的50%以上实现再就业。
二、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行业)要坚持认真负责、尽力而为、突出重点、加强调控的指导思想,围绕落实上述目标任务,明确具体目标和要求,使这项工作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同时,要坚持减员增效与促进再就业相结合、职工下岗与社会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原则,把握好企业兼并破产、减员增效、下岗分流的节奏,加强宏观调控。要规范职工下岗程序,建立职工下岗申报备案制度。企业要充分考虑国家利益和社会责任,对本企业的职工负责到底。企业拟定职工下岗方案,应同时提出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的措施,在充分听取职代会意见后组织实施。为保障职工家庭的基本生活,夫妻在同一企业的,不要安排双方同时下岗;不在同一企业的,如果一方已下岗,另一方所在企业不要安排其下岗。要尽量避免全国及省(部)级劳动模范、烈军属、残疾人下岗。要普遍实行劳动预备制度,对城镇未能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进行1―3年的职业技术培训。要继续鼓励和引导农村剩余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合理调控进城务工的规模。
三、制定层次分明,有针对性的下岗职工再就业措施
目前,建立再就业服务中心,让每个下岗职工进入中心,保证其基本生活,以此为缓冲,逐步实现再就业,是政府保护下岗职工基本利益的一项十分必要的措施。但是,对不同年龄、不同素质、不同能力的下岗职工,应区别对待。不是说下岗职工人人都有问题,人人都需要一样的帮助。政府的帮助政策与措施必须有轻重缓急,有层次。各地再就业工作采取的措施都非常有效,如对有技术者,为他们提供劳动力市场信息,使其尽快就业;对没有技术者,进行培训,促使其找新的工作;对愿意创业者,给以资金、技术、用地、税收等优惠政策,扶持其自我创业或就业。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中可能最需要特别帮助的是那些文化水平低、无技能的妇女和年龄偏大职工,以及长期不能找到工作的下岗职工,对他们,政府可以采取优先措施加以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