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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一女子生三孩后被开除 工作内容与计划生育相关仍坚持生三胎

2021-03-30 13:38:10来源:四海网综合

  街道办:李女士违反计划生育相关规定

  2021年1月,李女士向杭州钱塘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请求裁决河庄街道办事处向其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70000元;支付拖欠工资、奖金及年终奖76000元。

  李女士表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42条的规定,在没有法律依据的情况下,被申请人无权解除与申请人的劳动合同关系,“生育三孩的事实并不构成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事由,且没有违反街道办的任何规章制度。”

  据李女士提供的《仲裁裁决书》,对于李女士的申请,河庄街道办事处辩称,李女士为专职社区工作者,工作内容系计划生育相关工作,在此情形下,李女士违反计划生育相关规定生育第三胎,给街道办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影响。街道办相关人员多次与李女士沟通,但李女士仍坚持生育第三胎,分娩后一直未到街道办工作,也并未请假,属于个人长期旷工行为。

  河庄街道办事处还提到,劳动合同的解除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不是街道办单方面违法解除,“退一步讲,根据李女士违法生育的行为及《杭州市专职社区工作者管理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深化杭州钱塘新区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等相关规定,以及李女士长期旷工的行为,街道办均有权解除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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