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调整养老金政策 2021年天津养老金调整方案细则公布
二、此次调整养老金从什么时候调整,什么时候发放?
答:自2021年1月1日起调整,6月底前发放到位。
三、此次调整是否包括离休人员?
答: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此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不包括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的离休人员。
四、此次调整的幅度如何确定的?
答:总体增幅按照2020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4.5%确定。上述增幅为平均增幅,不是简单地对每个退休人员都按照4.5%调整,具体到每个人,其调整标准与本人缴费年限、养老金水平、年龄等具体情况相关。
五、退休人员养老金具体如何调整?
答:此次养老金调整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
(一)定额调整
退休人员、退职人员,每月增加58元。
(二)挂钩调整
1.与缴费年限挂钩
退职人员、缴费不满15年的退休人员,每月增加30元。
缴费满15年的退休人员,与缴费年限挂钩增加额按以下公式计算:
与缴费年限挂钩增加额=30+(本人缴费年限的整年数+1-15)×2。
例如:缴费年限恰好15年0个月,与缴费年限挂钩增加额=30+(15+1-15)×2=32元。缴费年限30年9个月,与缴费年限挂钩增加额=30+(30+1-15)×2=62元。
2.与本人养老金水平挂钩
退休人员、退职人员与本人养老金水平挂钩增加额按以下公式计算:
与本人养老金水平挂钩增加额=本人2020年末基本养老金水平×1%。(计算结果见厘进分)
其中:本人2020年末基本养老金不包括冬季采暖补贴、集中供热采暖补助费,不包括企业年金、职业年金。
退休、退职人员可以通过天津人力社保APP、天津人力社保网上办事大厅,或到各区社保分中心窗口查询本人2020年末基本养老金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