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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市长打15万一支的美容针 烧香拜佛不过是转移赃款的幌子

2021-06-22 14:04:04来源:四海网综合

  办案坚持“三个效果”统一

  案件由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以许爱莲涉嫌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于2020年6月5日向自治区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自治区检察院于8日将案件交办呼和浩特市检察院审查起诉。据办案检察官介绍,许爱莲的案卷材料多达81册。

  呼和浩特市检察院在办理此案时,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重要问题加强与监委、法院沟通,确保办案质效,实现司法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一方面,全面严格审查在案证据,精准把握事实定性,从受贿罪犯罪构成的角度对17起犯罪事实逐一分析,就相关事实问题与证人进行核实,对审查发现的疑点及时与监察机关进行沟通。在案件提起公诉前,呼和浩特市检察院与监察机关召开研讨会,改变了监察机关对其中一起事实的定性,最终得到法院判决认可。

  另一方面,充分发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优势,严格依法确保认罪认罚的真实性、自愿性、合法性。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办案检察官在第一次讯问时告知了许爱莲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相关法律规定,在之后与其核实犯罪事实过程中,虽然许爱莲态度反复、回避提问,办案检察官坚持加强释法说理,充分保障其程序选择权及程序适用的真实性、自愿性。

  至本案提起公诉后,许爱莲主动要求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为更好地执行相关刑事政策,呼和浩特市检察院对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并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2020年9月25日,许爱莲涉嫌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一案开庭审理。最终,法院采纳了检察院的量刑建议,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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