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海网

男子拍室友出轨被判朋友圈道歉15天 网友调侃:这下全国都知道他出轨了

2021-06-22 20:59:45来源:四海网综合

  “我偷廹了陈某和冉某出轨的照片,并发送给陈某的女友,对大家造成伤害不是我的本意,在此向大家道歉。”、“这下全国都知道他出轨了”……不少网友这样调侃道。

  事情的源头,起于今日冲上热搜的一则“一审判决书”。据了解,这则判决书的内容是:一位重庆大学生(谢某)无意间撞见了自己的室友(陈某)与冉某出轨,遂将陈某出轨私密照发给了陈某女友。但谢某也因此被起诉侵犯隐私权,法院一审判决谢某连续十五天在朋友圈道歉。

1.jpg

  时间视频报道显示,此事发生在去年八月,重庆大学生谢某因无法直接进入便翻窗走进了与陈某合租的出租屋,竟发觉陈某与女生冉某躺在床上。于是谢某就将此场景拍摄成照片和视频,随后将部分照片发送到陈某女友那儿。

  女生冉某为此起诉谢某侵犯其隐私权。冉某表示,谢某未经同意就将她的私密照片通过微信和QQ等众多方式发给了学院的老师及同学手机上,言语间还谣传她出轨,造成冉某名誉及精神的严重损害。

2.jpg

  谢某却声称,他将陈某和其他人共处一室的状况告诉陈某的女友,这样做并无不当,而且“ 我拍摄的房子是我们共同租住,并非他的私密空间。”

  近日,重庆市万州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谢某立即删除其存储的涉及冉某的私密照片和视频。谢某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对冉某道歉,并在微信朋友圈向冉某公开发布《道歉声明》,每日发布一次,持续时间不少于十五天;支付给冉某精神抚慰金和律师费三千五百元。

  此事在网络上引发网友热议,有网友认为谢某这样做并无不妥,“出轨还有脸了?”

3.jpg

  但也有网友认识到,谢某的做法的确侵犯到隐私权了。

  据了解,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声明:本文由四海网用户xiaoqun原创/整理/投稿,本站收录此文仅为传递更多信息,帮助用户获取更多知识之目的,内容仅供参考学习,文图内容如存在错误或侵害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本站承诺2小时内完成处置反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