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约

时间:2013-07-22   投稿:309314042   在线投稿:投稿

有人说:爱情是两个人的合同,不是一个人的契约。而我,心甘情愿为他签了一份为期两年的契约。---题记

我喜欢跟他呆在一起,即使什么都不说,什么都不讲,静静的坐着也好。我喜欢他侃侃而谈的样子,他的声音让我有莫名的安全感,他是很喜欢说话的,有时候,我都插不上嘴,跟他在一起,我的身边是不会安静的。我喜欢跟在他的身后,偷偷看他坚实的背影,喜欢呆在他的旁边,一偏头,就能看到他好看的侧脸,我一直都很好奇,一个男生的睫毛怎么那么长,每次,我都好想轻轻触碰他长长的睫毛。

他喜欢听歌,喜欢超经典的老歌,或者可以说他是一个怀旧的人。他也喜欢唱歌,每次跟他呆在一起,他都会唱歌,或者我可以小小的自以为是一下,他是为我而唱。

他不抽烟,我也想象不出他抽烟的样子,倒是喝点小酒,但他总有自己的分寸,从不喝的酩酊大醉,他的胃不是很好,每次喝酒都会痛。可是男人嘛,总是要应酬的,希望他将来的妻子可以好好照顾他。


 他喜欢运动,但他对球类,却没有很大的兴趣,那次我问他,你喜欢什么球,他想了半天,憋出一句:夜光球。他,是一个很爱搞怪的男孩,记得初中的时候,坐在身后的他,总是各种折腾,拿着一支笔,敲来敲去,口中念念有词,惹人发笑。说他喜欢运动,倒不如说他喜欢健身更贴切一点,他喜欢,也经常健身。所以他的身材是很好的。其实,自小他的体魄都很好,用他的话来讲:“其实,我不是很喜欢体育,但是我从小身体就好,所以老师一有什么运动项目第一个想到的就是我,小学、初中、高中都是这样,久而久之我也就走上了这条路。”听他说这些话的时候,我还是有些心疼他的,我不知道该说他是上帝垂怜的宠儿还是上帝遗忘的对象。现在,他的体育练的很好,跆拳道,空翻……好吧,我承认,我对这些不是很了解,我只知道他很厉害,他的动作很潇洒,很惊险,每次都赢来一片称赞声。能赢得掌声的,除了这些,还有他的勇敢、他的演讲、他的言论,他是很爱出头的,或者应该说他比别人更能抓的住机会。同样听名家讲座,第一个提问题的总会是他,他不会因此而骄傲,总是警言提醒自己。只可惜,他的滔滔不绝,他的风光五彩,都是我无缘见到的。我一直都很好奇,这么优秀的他,为什么任然孑然一身。用他的话来讲:“现在我什么都没有,拿什么给人家啊。”这就是男人跟女人的区别,男人总觉的自己什么都给不了女人,而选择放手。而女人的想法往往很简单,只要你爱我,那么天涯海角,我都随你去。但是,结果一般都是当男人带着好多钱回来的时候,女人不在了。OK,有些跑题。他于我而言,我从没想过让他成为我炫耀的资本,我宁愿他只是一个普通人。

我知道,他活的不是很潇洒,有很多路不能自己选择,这一点也许我们是有一点像,或者中国人都是为别人而活,为那些我们爱的,爱我们的。就像他不太想考研,但他的父母对他期望又那么高,他又是父母的乖小孩。其实,对于考研这件事,我是不大赞成的,因为男孩子嘛,还是早一点到社会历练一下的好,不进入社会,就无法真正的成长起来。

我说,我不喜欢被别人抱。他笑:那你未来的老公可惨了。我发现我错了,我一点也不排斥他的怀抱,相反我喜欢他的怀抱,他总说我是个没有安全感的孩子,虽然我总是不肯承认。靠在他的胸膛,被他紧紧圈在怀里的那一刻,整个世界仿佛都消失掉了,心,从未有过的安详与宁静,就像漂泊好久的白鸽终于找到了落脚点,那个时候脑子里只有念头:如果时间就这样永远停下了该有多好,就这样天长地久下去该多好。终究,理智占据了上风,我毅然决然的离开了那么温暖,那么安全却不属于我的地方……

有人说,有酒窝的人,是不想忘掉前世的情,经过千百种磨难,终于得此做人,于是定此酒窝做以标志,来寻找前世的恋人。只是我记得,他却忘了……

2010年的那年寒假,无意中碰到当时的同学,得到班里的群号,也因此得到他的消息,时隔四年,我似乎忘记了他的存在,也似乎一直等待的都是他的消息。那个时候,我还不曾确定我是否还那么喜欢他。直到2011年的某一天,我的一个男同学,约我出去玩。当那个男同学试图握我手的那一刻,就在那一瞬间,我的脑海里突然迅速闪过他的身影,我才明白,我喜欢的是他,一直都是他。于是,我开始频繁的跟他聊天,字里行间读不出的暧昧与暗示。

2011年6月29日,我想我永远都忘不了这一天,其实我知道,他不是很喜欢我,只是我的主动让他无法拒绝,就这样稀里糊涂的走到了一起,两个月后“和平”分手。其实这个结果,从在一起的第一天起,我就预料到了,只是没想到会这般神速。我一直以为这段为期两个月的恋情会很快过去,却发现他已是我心中的一道疤,我过不去的。于是,我给自己定了一个契约:两年,如果2012年12月21日没有末日,我会等他到2013年6月29日,若他不知,为心,我走。随着时间一点点的流逝,誓言一点点的真实,我的心却丝毫没有减退。其实仔细想想,这两年,我似乎没有做出任何努力,就连电话号码,之前,他有重新给过我他的,也重新问我要过,可我怕一旦有了他的电话号码,我会忍不住总是打电话给他,我会忍不住不让手机离开自己分毫,唯恐错过他的电话。

直到一年后,我毕业实习来到他的城市,没错,当初选择这个城市,有一小部分的原因是因为他,那时,离2013年6月29日不到六个月。

后来,我想拍一部微电影,想找他帮忙。或者我应该这样说,是他让我有了拍微电影的欲望,更或者说,从我重新找到他的那一刻起,我就暗暗下定决心,为他拍一部微电影。时隔一年,我乘车去找他,他一点都没变。那天,我们聊了好多,说了好多,在他校外的小山上,至于说了什么我记不太清,我只记得那天,天很晴,风很大。那时,离2013年6月29日不到4个月,那次,是我们这两年第一次见面。

2013年4月13日,他约我一起去爬山,也许从那次开始,我们的关系开始有了微妙的变化,也是从那时起,我开始试图做出一些努力,所以才有了上述几点感受及对他的若干了解。

也是那天,他问我:“你到底喜欢谁。”那个时候我正在气头上,因为他打电话跟他的朋友说,是他自己一个人出来玩的。其实想一想,当时的那个场景,他那样讲也是情有可原,可是当时的我却不会那么想。我说:“我以前不是喜欢你吗?但现在不喜欢了,谁也不喜欢。”而且当他半开玩笑的说:“咱们这样一来二往,说不定以后就会那什么……哈哈……”我也笑,我说:“那什么啊,咱们是不可能了,你我虽然有很多地方很像,但是对待感情我们不是一个世界里的人,我是那种需要人使劲疼的人,而你不是。”他说:“你不要这样想,我也会给情人一些小惊喜什么的,你这样想,就会错失很多机会的。”我不再说什么,其实那个时候,我只是一时逞强而已。其实我是有些自卑的,在我眼里,能配的上他的女子,应该是高雅、美丽最好是会跳舞的女孩。算了,话一出口,无任何挽回余地。

2013年5月1日,我要搬家,他有说过,要帮我搬家的。而我偏偏选择女汉子型自己搬家,不是不想请他帮忙,而是,怕自己一旦请他帮忙,就会对他养成依赖,怕当他不在帮我的时候,我什么都做不了。也许,从未得到,才不会担心失去,对我,是最好的诠释。

2013年6月11日,这次是我强迫他来找我的,我怕这次不见他,就再也见不到了。这是我们第三次见面,也许是最后一次。他比以前更帅了,这一次,我开始仔细、认真的看他。我要把他深深的刻在我的脑海里,刻在心里。那天,他穿了一件灰色的上衣,我发现他很喜欢灰色的衣服,他的很多衣服都是灰色的,至少跟我见面的这几次,他的衣服都是灰色的。看他的照片,我还是觉的他穿黑色的,会更帅一些。他喜欢宽松一些的裤子,我也觉的男孩子就应该穿的宽松一些,也许还是学生的原因,他穿的仍然是运动鞋,对于这一点,我所喜欢的,要么西装革履,要么休闲运动,而这两种,我对休闲运动更偏重些。他的这身装扮,正是我所欣赏的。那天,我看着池子里的鱼,掏出一枚硬币悄悄许愿,好吧,我承认,我的愿望为他而许:希望他可以找到他爱的人幸福的过一辈子。

五点一刻,他坐车离开,望着他的背影,我不停的对自己说:再见我的爱,再见我的初恋。我以为这一次我会干干静静、利利索索的从他的世界里消失。

那天,梦到自己去相亲,相亲对象不是他,吓醒,醒了以后,被自己梦里的反应吓了一跳。我有那么喜欢他吗?一想到我将来生活的那个人不是他,竟然会被吓醒。

从那以后,我开始主动给他打电话,那个时候离2013年6月29日还有两个星期,就这样持续了一个星期,他心不在焉的口吻,让我心灰意冷。我对习说:“我从来都不曾想过,以往那么高傲的我竟也会如此,从几时起,我也变成了我最讨厌的那种女人,明知不喜欢,还硬贴。”习说:“张爱玲说过:‘喜欢一个人卑微到尘埃里,却开出了花。’我一直以为,你会找个相互喜欢的,安静祥和的过一辈子,没想到你,也没逃过爱情的劫。”我说:“大部分的初恋都不会有好结果,我一直以为我会是不同的那一个,没想到,我也是最普通的那个,谁不想嫁给自己的初恋。”最终,我还是放弃了,在最后的几天里抱着唯一的一点骄傲放弃了,不在打电话给他,他亦没打电话给我。

有人说,女人一上了年纪,就会变的越来越贱,尤其是那种从不轻易爱上别人的女人,一旦爱上了,就是一场彻头彻尾的自虐。我一直都相信,他有过想靠近我的,是我亲手把他推的远远的,而当我想要靠近他的时候,他却躲的远远的。是我硬把这份“契约”演绎成一场彻头彻尾的自虐,于是真的成了我一个人的契约,或者一直都是。

后记:

听到我们故事的所有人,都急切的催促我在最后的期限里说清楚、道明白。可我知道说清楚、道明白又能怎么呢?还不是自取其辱。即使在一起,我依然无法忍受他忽冷忽热的态度,也许,我们有很多地方太像,都有自己的小骄傲。如果没有这么一段,我想我们会成为很好的朋友。可惜,这个世界上没有如果,只有结果。不在联系,对我,也许是最无奈却是最好的结局。

也许在这个岁数,这个社会,这个阶段 ,还能那么纯粹的喜欢一个人,我想,我还是幸运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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