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出生证明怎么办理 新生儿出生证明有什么用

2018-05-05 14:58:35来源:四海生活百科

  四、特殊情况的首次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1、医疗机构外出生的办理。医疗机构外出生的婴儿(包括在家中、途中及无助产资质的机构出生)必须到县妇幼保健院办理,除提供父母双方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派出所未上户证明外,还必须提交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DNA亲子关系司法鉴定书、婴儿父母亲笔签署的“亲子关系声明”、“医疗机构外出生的新生儿接生情况表”上必须写明接生人员基本情况、接生员及接生见证人签名,还须提交接生员及接生见证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2、单父办理。无法提供母亲信息(死亡或失踪等)的,必须提交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DNA亲子关系司法鉴定书、出生婴儿相关证明材料,由父亲现场写单亲说明和书面申请并签字到县妇幼保健院办理。

  3、单母办理。父亲信息不能完整提供(死亡、失踪等),如在助产机构出生,则由母亲写单亲书面说明和书面申请并签字;如在助产机构外出生(或机构内出生,但母亲信息病历与实际身份不一致时),则按机构外程序,必须提交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DNA亲子关系司法鉴定书、出生婴儿相关证明材料,由母亲现场写单亲说明和书面申请并签字,到县妇幼保健院办理。

  五、换发

  (一)、《出生医学证明》因某种原因导致无效,或无法进行出生人口登记的,应当向原签发单位申请换发。已经办理出生人口登记的,不再换发《出生医学证明》。换发需提交的资料:

  1、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或护照、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新生儿父母出具的《亲子关系声明》;

  3、原签发的《出生医学证明》正页、副页原件;

  4、原接生医疗保健机构出具并盖章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及原始病历(包括住院病历首页、出院记录、分娩记录)复印件。

  5、医疗机构外出生(包括在家中、途中及无助产资质的机构出生)的换发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必须提供有资质的亲子鉴定机构出具的DNA亲子关系司法鉴定书。

  (二)、因当事人在申请首次签发《出生医学证明》时提供虚假信息取得首次签发的《出生医学证明》后,要求变更新生儿或其父母相关信息的,应到县妇幼保健院申请换发《出生医学证明》,但新生儿的自然状况项目不得变更。需提供以下资料:

  1、新生儿父母出具的有关提供虚假信息的声明并填写《<出生医学证明>换发申请表》;

  2、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DNA亲子关系司法鉴定书;

  3、新生儿父母出具的《亲子关系声明》;

  4、原签发的《出生医学证明》正页、副页原件。

  5、原接生医疗保健机构出具并加盖印章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及原始病历资料复印件(住院病历首页、出院记录、分娩记录);

  6、户籍登记机关出具的有关变更新生儿及其父母亲信息的审查意见;

  7、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或护照、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六、补发

  《出生医学证明》因遗失、被盗等原因要求补办《出生医学证明》的,必须到县妇幼保健院申请补发。补发需提供以下资料:

  1、由原签发机构出具《出生医学证明》存根复印件;

  2、原证件在“岳阳日报”(电话:8224042)或省级报刊进行登报作废声明的报纸;

  3、由新生儿父母签名和加盖手指纹印的《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

  4、由原接生医疗保健机构出具的并加盖印章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及原始病历资料复印件(包括住院病历首页、出院记录、分娩记录);

  5、提供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或护照、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6、医疗机构外出生(包括在家中、途中及无助产资质的机构出生)的补发,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必须提供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DNA亲子关系司法鉴定书。

  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是大家在生产完之后进行社会保险报销的证明材料之一,并且这个也作为新生儿身份的登记证明,所以大家要及时办理。以上这些就是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或者进一步的需求,可以咨询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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