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保健品GNC破产 85年老牌保健品公司“穷途末路”
债务重组并不包括GNC中国
哈药集团或接盘
哈药股份和GNC的合作开始于2018年。
当年2月,哈药股份公告称,公司拟投资约3亿美元认购GNC发行的可转换优先股299950股,该股票可随时转换为普通股。转股完成后,哈药股份成为其单一最大股东。双方约定完成投资时,GNC董事会增至11人,其中哈药股份指派5名董事。
成为GNC的单一最大股东后,为加快开展GNC在中国大陆的业务,哈药股份与GNC在上海及香港成立合资公司。哈药股份对GNC在上海新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PRCJV进行增资,投资金额为等值于2000万美元的人民币,取得PRCJV65%的股权。
此外,对GNC在香港已注册的独资公司GNCHK进行增资,投资金额为1港币,取得GNCHK65%的股权。哈药股份期望借此快速成为中国膳食补充剂及保健品行业领军企业。
仅仅两年后,这桩“联姻”就走到了今天的局面。
6月24日,哈药股份公告称,GNC进入美国破产法第11章重整程序后,公司作为优先股股东,偿还次序位列普通债权人之后,无法得到优先清偿,将对公司的净资产和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哈药股份公告,GNC与其某些有担保贷款人及关键利益相关方达成一致,将通过两个方案实施美国破产法第11章项下的重整,两个方案包括独立重整计划及出售计划。其中以7.6亿美元售出GNC整体业务已经与哈药集团有限公司(系哈药股份的控股公司)达成初步原则性意向,并得到GNC及多数担保的债权人的支持。
GNC表示,两个方案将同步推进,且GNC预期将最终确认采取其中的一项以使得GNC有望于今年秋季完成第11章程序。
另外,GNC已经获得了部分现有债权人提供的约1.3亿美元额外流动性的承诺,其中包括1亿美元的DIP融资承诺(该等资金用于被接管期间之资金需求),以及在获得必要的贷款人同意后的额外约3000万美元融资。
值得注意的是,6月25日,GNC中国公告称,GNC北美以外的公司实体,包括GNC与哈药股份在中国的合资公司,并不在破产重组第11章程序范畴内,故本次债务重组并不包括GNC中国,哈药股份仍持有GNC中国65%的股权,对其在中国的运营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