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举报家乡环境污染获刑 村里环境被破坏有义务参与维权
李思侠是陕西某国企职工,因举报安康石泉县双喜村两家石料厂无证开采、损毁道路、污染环境,并且代理村民向石料厂索赔,2019年被石泉县法院判寻衅滋事罪,有期徒刑2年半。
检方起诉书显示,2017年和2018年,李思侠两次参与组织村民在村道设立限宽墩,阻止矿山车辆通行。在2018年的双喜村两委换届选举中,李思侠因护路事件深度介入村两委选举。
潇湘晨报记者了解到,一审宣判后,李思侠不服,提出上诉,李思侠的代理律师继续为其做无罪辩护。
日前,此案二审**审理结束,李思侠7月28日收到安康市中级法院下发的《刑事裁定书》。
安康中院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不足,且在案件审理中违反诉讼程序。裁定撤销一审刑事判决,发回重审。
李思侠坦言,虽然户籍不在双喜村,但是作为村里第一个考出去的大学生,村里环境遭到破坏,她有义务参与维权,“落叶归根,不管走到哪里,我都是那里的人。”
也有人劝她别瞎掺和,她却表示自己不能坐视不管。“我理解村民修这个路的时候是多么艰辛,几辈人用锄头挖出来的,现在就走了一年就压坏了,十分心痛。如今这个路从好路变成豆腐渣,烟雾漫天,不能不管。”
对话当事人
【1】案子在向好方面发展
潇湘晨报:现在和家人在一起吗,身体状况如何?
李思侠:我现在在西安,下午送女儿坐飞机回上海,这会儿家里没有人。身体最近好一点了,我调整的还好。
潇湘晨报:听到案子要发回重审消息时是什么感受?
李思侠:总的来说,是向好的方面发展。安康市中级法院也做了很多工作,他们对这个案件是充分了解的,也很重视。特别是法官,自从接到我的案件组成合议庭后,他很认真地把整个卷宗都了解清楚,自己也做了一些整理。
当然也有遗憾,我们希望这个案子在二审法院画一个圆满的句号。我们一直是坚持无罪,现在是一审已经撤销了,那就看后一步情况怎么样,届时愿法庭能给我们一个公正的裁判。
潇湘晨报:二审期间怎么过的?
李思侠:这几天我的姐妹都过来陪我,我女儿是自始至终地陪伴。她自从接触我这个案件,工作就一直是在请假,对她耽误很多,我心里过意不去。我快90岁的老母亲这次二审也说要来,可能法院担心她年龄大,不便旁听,所以没有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