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举报油脂厂被厂长儿子开车撞死 缘起一次针对倒卖陈化粮的举报
引发命案的倒卖陈化粮举报
调查仍未有“清晰”结论
案发至今将近4年,当初的倒卖陈化粮举报有无被查实?据悉,早在2017年4月12日,友谊县粮食局曾就刘旭东等人反映丰源油脂厂涉嫌粮食违法的调查情况,向双鸭山市粮食局进行了汇报。
友谊县粮食局的汇报材料称,案发当晚,该局执法人员对油脂厂进行实地检查,发现大门东侧圆筒仓及平方仓内均有水稻存放,圆筒仓东侧有少量生霉变质水稻。
执法人员对仓内水稻进行了样品采集,并将水稻采集样品送至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同江分中心进行检验,检验结果为圆筒仓及平方仓内水稻为不宜储存水稻。
记者注意到,依据《稻谷储藏品质判定规则(GBT20569-2006)》,脂肪酸值(KOH/千基)/(mg/100g)大于37.0的籼稻谷或大于35.0的粳稻谷即属于重度不宜储存稻谷,丰源油脂厂被抽样的水稻检测脂肪酸均超过此标准,属于重度不宜储存稻谷。
友谊县粮食局的汇报材料提到,3月20日该局针对丰源油脂厂圆简仓及平方仓内存放水稻的来源,对公司法人王秉义、股东郑贤一、韩国辉、刘士奇进行调查询问,4人表述,丰源油脂厂多年未经营,经公司董事会商定后决定,将闲置圆筒仓租给李永运,由厂长郑贤一与李永运签订了圆筒仓使用合同(证明材料:租赁协议),租金为5万元,仓内水稻为李永运存放,水稻收购的具体细节其4人不知情。
当月23日,友谊县粮食局找到李永运,经过了解李永运本人在租仓后因身体不好没有经营,不知道仓内水稻的来源。随后,该局对王秉义、郑贤一、韩国辉进行第二次调查询问,王秉义称通过开董事会了解到,郑贤一与韩国辉隐瞒真相,以李永运名义共同收购的水稻。
友谊县粮食局的汇报材料写道:通过对郑贤一、韩国辉的询问,2人承认了收购水稻的事实,2人于2016年3月至5月,通过敞开收购的方式在丰源油脂厂院内收购水稻1700余吨,送粮人为农户及粮食经纪人,水稻去向及购买人身份信息无法确认。
记者注意到,11月18日的庭审中,被害人的代理律师指出,关于丰源油脂厂的不宜储存水稻来源和去向。重度不宜存水稻,只能是在政府监管下专项销售和使用,公开市场上根本买不到,友谊县粮食局应该对此进行调查。同时,被害人的代理律师还请求法院移送线索追究郑贤一、韩国辉做假证的法律责任。
刘旭东则告诉记者,他们用作举报证据、当初跟拍的倒粮视频,双鸭山市粮食局至今未找其索要与调查核实。
一份友谊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出具的落款日期2020年7月15日的《说明》称,经与友谊县粮食局沟通协调,友谊县粮食局不给出具合兴米业是否有倒卖陈化粮行为的结论说明。
11月20日,记者联系双鸭山市粮食局法制科科长王浩,核实刘旭东等人的举报有无调查结果。王浩表示,他已不那个岗位了(原执法大队大队长)。
随后,记者联系曾接待刘旭东等举报的双鸭山市粮食局段姓副局长,对方称该事归友谊县政府部门负责查,“不归我们管,我们只能帮忙协调。我们对下级是指导关系。我们只能管市区的,不能上人家县里去查。”
“双鸭山市粮食局有没向友谊县核实其调查结果?”记者追问。段姓副局长让记者联系该局办公室。办公室负责人称,此事需联系法制科。记者再次联系王浩,但截至发稿前,未收到任何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