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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民政还有没有大病救助款

2021-03-25 10:17:42来源:四海网综合

  大病民政局还有补助。

  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城乡医疗救助政策

  1、规范城乡医疗救助名称。将社会救助对象患常见病、慢性病的医疗救助定义为“门诊救助”;将社会救助对象患危重病且经过各项城镇大病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有关费用后的医疗救助定义为“住院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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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提高门诊救助报销比例。将原慢性病、常见病门诊医疗救助的报销比例由50%提高到60%,每年累计报销额度仍为2000元。民政部门管理的城市“三无”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和因公致残返城知青的医疗救助仍按“实报实销”办法实施。

  3、取消住院救助报销起付线。即在2007年取消慢性病、常见病医疗救助每年500元报销起付线的基础上,进一步取消危重病(大病)医疗救助每年500元的报销起付线。

       4、提高住院救助报销比例及额度。将原危重病(大病)住院医疗救助的报销比例由50%提高到60%,报销额度最高标准由1万元提高到3万元,以进一步缓解特困群众因患大病给家庭生活带来的沉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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