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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后全国平均薪资 一线城市仍是关注热门

2019-02-27 16:07:00来源:四海网综合中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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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春节后全国薪资平均达6014元 上海薪资最高8389元

  四海网讯 节后各岗位招聘规模不断攀升。2月26日,58同城招聘研究院发布《2019招聘趋势报告》显示,节后全国平均薪资水平达到6014元,上海基层岗位薪资最高,达8389元;北京位居节后招聘规模榜首,普工/技工职位招聘规模最大。

  随着春节后流动人口返城务工,节后招聘市场也出现了一波热潮。据58同城招聘研究院发布的《报告》数据显示,节后深圳招聘指数位居全国榜首,同时,深圳也是春节后一周求职规模最大的城市,北京、成都、广州、上海紧随其后。一线城市和新一线城市是求职者关注的热门地区。

  58同城招聘研究院院长李妍表示,从全国人口流动形势看,近三年人口流动趋缓,跨省流动下降,省内、县域间流动幅度上升,流动原因中家庭随迁比例上升,对招聘市场的求职结构和求职数量都有影响。

  春节后全国招聘规模最大的职位是普工/技工,其次是销售、餐饮服务员、家政保洁/安保、营业员等岗位。

  随着制造业的回暖,用工需求量增加,这也使普工/技工招聘规模提升。

  58同城招聘研究院院长李妍表示,在全国招聘规模TOP 10榜上有名的,大都是基础性服务行业职位,覆盖衣食住行等居民生活服务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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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资一样税不相同? 专家解读:玄机在于计税单位

  累计预扣法减少补退税程序,既能够准确地根据纳税人收入变动动态地预缴税款,又可以实现综合所得的计税,平衡纳税人全年税收负担

  累计预扣法不会影响纳税人全年应纳税额,也不会影响新个税法减税红利的发挥

  目前,已经有很多人都拿到了1月份和2月份工资。在欣喜地发现缴纳个税大幅减少的同时,有些人纳闷了:俩月税前工资明明一样多,为何扣的税却不一样?也有一些人会问:以后每月工资个税都能像一二月份这么少吗?为此,经济日报记者专访了财税专家——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为大家解疑释惑。

  “根据新修订的个税法,工资薪金所得并非按照月为单位来计税,而是以年为单位来计税。并且,新个税法规定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及特许权使用费四种收入综合计税。因此,原来代扣代缴方式显然已无法适用新税法的要求,需要由代扣代缴改变为预扣预缴。”李旭红告诉记者。

  李旭红说,一个纳税人收入从年初到年末大多数是一个不断增加的过程,有可能孤立地按月收入进行预扣预缴会造成汇算清缴时,汇缴的数额与预缴的数额相差较大,需要办理补退税,从而增加纳税人负担。

  因此,为了减少补退税的程序,于是对于工资薪金的每月预扣预缴规定了累计预扣法。李旭红给记者举了一个例子:某职员2015年入职,2019年每月应发工资均为30000元,每月减除费用5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为4500元,享受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两项专项附加扣除共计2000元,假设没有减免收入及减免税额等情况。

  以今年前3个月为例,应当按照以下方法计算各月应预扣预缴税额:1月份:(30000-5000-4500-2000)×3%=555元;2月份:(30000×2-5000×2-4500×2-2000×2)×10%-2520-555=625元;3月份:(30000×3-5000×3-4500×3-2000×3)×10%-2520-555-625=1850元。

  “上述计算结果表明,由于2月份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为37000元,已适用10%的税率,因此2月份和3月份应预扣预缴税款有所增加。”李旭红说。

  “因为原有的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是以月为单位计税的,因此,纳税人通常已经习惯了这种思维,在新税法下则需要转变这样的思维方式。新税法改为了以年为单位综合计算综合所得,因此,每个月工资薪金不再孤立地计算其税额。”李旭红说。

  “累计预扣法典型的特点是综合考虑,渐进式计税既能够准确地根据纳税人的收入变动动态地预缴税款,又可以实现综合所得计税,平衡纳税人全年的税收负担。”李旭红强调,实施累计预扣法,即使全年每个月收入是均等的,但是由于收入累计的渐进性,因此所适用的超额累进税率也是渐进的,因此每个月缴纳的税额也是渐进的。

  需要强调的是,累计预扣法不会影响纳税人全年应纳税额,也不会影响新个税法减税红利发挥。这种办法可以节省纳税人全年中前期的税金,少占用纳税人的资金成本,使其获得货币的时间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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